机具设备完好有效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因此,设备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也负有重要责任,主要安全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标准及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2.定期组织检查各种机械、电气设备,保证其处于安全状态,各种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并与主体设备同样管理。
3.企业自制或自行改造过的设备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规定,并在投产前组织编制设备操作规程。
4.购置新设备时,优先选购附有必要安全装置的设备,或另行配齐必要的安全装置。
5.新型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做好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6.负责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安全运转。建立设备台帐。
7.安排好设备大、中、小修和日常维护,设备大修时,缺少的安全装置应配备齐全,修理时临时拆除的装置必须恢复。
8.负责组织编制特种设备(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装拆方案,并对装拆队伍审查,没有资质资格的队伍不可装拆设备。
9.参与技术部门组织的技术改造,机械设备革新及鉴定工作。
10.参与有关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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