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对策探索

大规模的建筑垃圾对城市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在当前严峻的环境形势下处理好建筑垃圾尤为重要。明确了我国建筑垃圾的组成和分类等基础问题,分析了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危害性,针对建筑垃圾可能导致的环境问题提出了合理的处理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飞速发展和城市化步伐加快,城市中建筑垃圾的规模也与日俱增,对社会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近几年来,全国大范围内出现了高强度、长时间的雾霾天气,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对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因此在当前严峻的环境形势下,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做好建筑垃圾的处理尤为重要。

1城市建筑垃圾的构成和分类

城市建筑垃圾多数为固体废弃物,结构设计不同的建筑施工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基本组成成分大致相同,大部分为废弃砖瓦、混凝土碎块和砂石,少部分为木材、塑料、金属等装饰废弃物等,其中废弃砖瓦和混凝土碎块占90%以上。按建筑垃圾的来源可分以下几类:(1)建筑施工垃圾: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土地开挖、施工废弃料和旧建筑拆除产生的,成分种类较为一致,主要包括剩余混凝土和砖石碎块、切割的多余钢筋料、散落石膏砂浆和各种建材包装材料等。

(2)建筑装修垃圾:建筑装修垃圾的组成成分较为复杂,且包含一定含量的有毒和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天然木材、砂浆碎块、玻璃、钢材、塑料和纸质包装物等可回收垃圾,以及废油漆涂料、胶合木板和粘结剂等不可回收垃圾。(3)建筑拆除垃圾:旧建筑拆除垃圾相对施工和装修产生的垃圾数量更加庞大,组成成分也与建筑结构构造有关。当前所拆除的旧建筑多为砖混结构,拆除后砖瓦碎块约占80%以上,其它为石灰、渣土和木材等。此外,废弃的大空间建筑也有少部分为框架构造,拆除后混凝土碎块约占50%以上。

2城市建筑垃圾的环境危害性

(1)严重污染空气质量。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粉尘、焚烧可燃建筑垃圾后的灰渣随空气流动,对空气造成污染,在当前雾霾频发的严峻环境形势下,加重改善环境压力。同时,城市建筑垃圾在长期堆放的过程中,有机物质分解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危害居民身体健康[1]。(2)影响市容,破坏市区卫生环境。目前,我国建筑垃圾普遍占地面积大,许多地区未经任何处理后随意堆放,甚至采用简易填埋或露天堆放的方式,众多绿地规划用地往往被征用为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处,成为破坏城市绿化的主要因素,直接或间接的破坏市容。同时,建筑垃圾诱导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掺杂着生活垃圾废弃物的建筑垃圾如未能及时妥善处理,遇到雨天或积水状况时,脏水污物易成为细菌的繁殖地。

(3)侵占土地,降低土壤质量。目前,我国并没有设立专门的部门或企业来处理建筑垃圾,大规模的建筑垃圾未经处理堆放在郊区或规划空地,堆放所占用的场地不断扩大,已经出现阻碍城市绿化和建设问题。郊区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经过长时间环境作用后腐蚀,建筑垃圾中的沥青、油漆和涂料等化学成分分解出多环芳烃构化物质渗入地下,造成土壤化学性污染,大大降低了土壤的质量。(4)污染城市周围水域。垃圾堆放场地通过多种可能的途径污染地表水体和地下水,包括:垃圾被雨水冲刷后污染水流入附近地表水体中、金属材料锈蚀重金属后渗入含水层等,导致含有大量有机污染物和金属污染物渗入补给含水层,一旦饮用严重危害人体健康。(5)存在安全隐患。建筑垃圾通常为了施工方便堆放随意,缺乏严格的防护措施,隐含着安全隐患。建筑垃圾长期堆积过高,或在风力、地震等外界因素作用下,易发生坍塌,危害行人安全阻碍道路,甚至滑落冲坍其他建筑物。

3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对策

3.1技术领域控制城市建筑垃圾规模

(1)推广绿色建筑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当前我国还存在许多设计不合理的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然造成不必要的建筑垃圾,为控制建筑垃圾规模,应大力推广绿色建筑设计理念,在设计方案中做到: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采用产生建筑垃圾最少的结构设计;保证建筑物具有足够的使用寿命,不致成为“短命建筑”浪费资源;同等作用效果下采用可再生建材;同时兼顾将来建筑物拆除所用构件和材料的循环利用。

(2)探索节约环保型施工技术。我国建筑领域许多工程作业仍采用简单人工操作,技术水平低下,严重浪费原材料。因此,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探索并推广新的施工技术,避免建材在运输安装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损坏和浪费。采用精确节约的施工技术,多施行机械化操作,避免操作失误带来修补和切除等“二次施工”。(3)提高建筑施工组织和管理水平。我国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多为民工,技术水平普遍较低,经常会发生因施工质量不达标返工的现象,造成大量垃圾产生和原材料多次浪费。因此,要求施工现场加强管理,控制好施工过程,保证施工质量。同时,不断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工人的节约环保意识,减少不必要的砂浆、砖瓦碎块的产量,及时回收再利用多余材料。

3.2城市建筑垃圾再利用产业化

在发达国家,将建筑垃圾再利用的技术正在成为前景广阔的新兴产业,日本将建筑垃圾改造成“建设副产品”,基本实现了施工工地就地消化,节约原材料。我国建筑垃圾处理应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废除原有混合收集和简单的填埋焚烧方式,引进先进处理技术和设备,成立垃圾分拣行业,建立垃圾再利用加工厂,将废弃建筑材料垃圾经过集中、分拣、再回炉转变为有用材料实现再生利用[2]。比如,废弃钢筋及金属配件,经处理后再加工成金属板材;废木材、碎木屑可再压实成人造板材;混凝土废料破碎清洗后再按一定比例配合骨料制成“再生混凝土”,可部分替代天然骨料。所以,我国建材行业与环保部门应大力促进建立建筑垃圾加工厂,支持技术人员开发和推广再生建材产品,实现建筑垃圾再利用的产业化。

3.3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

资源化是指使不可避免的建筑垃圾具有再生资源的功能,包括原级资源化和次级资源化,分别指直接利用建筑垃圾替代同类新产品,和将其转化为原材料后制造新产品。日本制定的《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规定,对于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必须通过“再资源化设施”进行资源化处理,而对于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技术系统尚未成熟。

因此,我国应从国情和技术条件出发,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科研水平,研发先进的垃圾分拣设备和可再生绿色建材;建立符合我国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解决自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条件和设备;城市环保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尤其是施工、装修、拆迁管理人员和工人的资源化意识;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政策约束施工企业和业主对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并由执法机关进行监督,确保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政策的实施[3]。

4结语

由于建筑垃圾对环境有着很大的危害,因此,我国针对其引发的环境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对策,必须尽快积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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