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管理的方针和目标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

守法诚信,构建绿色精品,以人为本,追求与时俱进

守法诚信: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以诚待人;

构建绿色精品:优化设计、倡导使用绿色建材。绿化、美化工作环境,

精心施工确保实现环保和质量方面的承诺;

以人为本:以相关方和企业员工为关注点,综合考虑他们的安全和利益;

追求与时俱进:积极开展预防污染、预防风险的活动,持续改进各项管理,紧跟时代发展,争创一流装饰样板。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2)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

第一章绪言

1.1安全生产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政策,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原则之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保证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搞好企业的经营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2为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在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使施工现场各种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及维护收到安全可靠、确保质量、经济合理的效果。

1.3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规范、标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重大伤害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及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第二章人员入场

2.1施工单位人员在进场施工前,要以书面形式将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名单(职位/工种/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造册登记;

2.2施工单位将本单位进场施工人员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一寸照片2张,交甲方办公室备案,并统一办理施工出入证。

2.3施工队进场施工前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安全知识培训,安全技术交底。

2.4施工单位的特殊工种人员(如电、气焊工/电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机司机/信号指挥等),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2.5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佩戴统一办理的施工现场出入证。否则,门卫保安人员有权禁止入场。

2.6各施工单位不得安排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不满十八周岁的

人员不准安排独自作业和高空作业,不准收留公安机关通缉负案在逃人员。

2.7施工人员必须持有证明自己真实身份的有效合法证件,否则,不予办理施工出入证,不准进入施工场地,一经查出,将严厉处罚施工单位。

第三章用电管理

3.1认真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防止漏电、触电事故的发生。

3.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3施工现场临时电工程必须采用TN-S系统(若施工现场因具体原因而无法采用时,应采取补救措施),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要求使用五芯电缆。

3.4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同时规定开关箱(末极)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30mA或15mA,0.1S)。

3.5对机械设备应实行“一机、一箱、一闸”(如开料机、刨板机、大型压刨机、电焊机、大型切割机、台钻、空压泵、大型磨光机、锯板机及卷扬机等金属设备)。

3.6配电箱设100A保险丝;并设100~200A总漏保一只;动作电流75~100mA时间0.2~0.3秒或设总控开关100~200A一只;下设分路漏保60A动作电流50mAS0.2秒;设专用保护接零铜排。

3.7分电箱设40~60保险丝;下设分路控制漏保,动作电流50mAS0.1秒或0.2秒;设专用保护接零铜排。

3.8开关箱最后一级。所有用电设备必须从开关箱取电;开关箱内漏保必须满足动作电流<30mAS0.1秒,并设保险丝。

3.9施工现场所有的电线、电缆必须按规定要求架空。(施工后期无条件架空时,电线应靠墙边走;特殊部位要做防护处理;电线、电缆必须排列整齐)

3.10施工用电缆进线(室外)必须架空至3m以上,并使用不小于10平方的电缆;

3.11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的架空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3.12对接线规定要求配电箱的进入线应加护套由箱底进出;开关、接线接触良好;

3.1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3.14进入的电源线接入,严禁使用插头;

3.15配电箱,开关箱须防雨防尘,2M内不得堆放杂物;分配电箱、开关箱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所控制的用电设备(指电焊机、刨板机、锯板机等中型设备)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

3.1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3.1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3.18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3.19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3.20施工用电必须在第三级,严禁使用裸电线代替插头。

3.21施工照明用电的规定:

3.21.1灯头与易燃物保持大于0.5米的安全距离,照明电线严禁在地面乱拉、乱拖;

3.21.2面积照明应采用高压汞(钠)灯,室内严禁使用碘钨

一般照明选用220伏电源,局部照明电源选用36伏。

3.21.3灯具实行分组或单灯控制,防止发生电路等故障时现场黑暗而造成意外伤害。

3.21.4在焊接等作业造成电压不稳的情况下,现场办公室用电、照明应使用专线。

3.2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第四章施工用水

4.1甲方为了便于施工,已在相关的施工区域指定的位置,安装了施工用水管线,作为施工用水使用。

4.2施工作业用水完毕或下班前,要检查关闭好水龙头或阀门,严禁跑、冒、滴、漏水等情况发生,做到节约用水。

4.3因漏泄影响施工或造成其他施工单位材料、成品损坏的,由所泄露的施工单位负责赔偿,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4施工产生的污水,施工单位要设置容器接收或安排临时下水管线排放,不准在施工场地随意泼倒;如用工程下水管线排放污水,必须沉淀后方可;若因污水排放或乱泼乱倒,造成管线堵塞,由肇事者负责赔偿并承担其他责任。

第五章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5.1在施工现场中,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为了在建筑高空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

5.2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上岗证;

5.3高处作业时必须按要求佩带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5.4施工人员并必须预先进行身体检查。凡是有不适应高空作业疾病的不得上操作平台作业;

5.5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5.6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不定期检查,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7施工单位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5.8雨天和雪天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5.9门式钢管脚手架:

5.9.1门架立杆离墙净距不宜大于150mm;大于150mm时应采取内挑架板或其他离口防护的安全措施。

5.9.2当脚手架高度超过20m时,应在脚手架外连续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倾角宜为45~60度,宽度宜为4~8米。

5.9.3在脚手架的转角处、不闭合(一字型、槽型)脚手架的两端应增设连墙件,其竖向间距不应大于4.0m。

5.9.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钢管上严禁打孔;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5.10满堂脚手架:

5.10.1间距不宜大于1.2m;

5.10.2大于200mm的缝隙应张挂安全网;

5.10.3满堂脚手架距墙或其他边缘距离应小于0.3m,周围应设置栏杆(高度1.1~1.2米);

5.10.4脚手架高度超过10m时,上下层门架间应设置锁臂,外侧应设置抛撑或缆风绳与地面拉结牢固;

5.10.5脚手架的跨距为1.8m和0.9m两种,荷载较大是采用0.9m,一般采用1.8m。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5.11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5.11.1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的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5.11.2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拉撑措施。

5.11.3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5.11.4施工现场禁止使用自制木梯。不得以木架子代替脚手架登高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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