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及规模
本标工程系荻港海螺项目二期日产5000吨水泥生产线建筑工程,建址在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荻港镇,土建投资(暂估)5205万元。
2、工程范围及内容
(1)工程范围
荻港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二期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建筑工程,主要建(构)筑物详见表一。2《工程项目子项明细表》。
(2)工程内容
生产线内的土建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内照明工程及电缆沟、各类支架、道路等相关内容。
3、建筑结构
主要建(构)筑物的建筑结构特征见表一。2《工程项目子项明细表》。
4、施工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2002年3月1日开工,2003年3月1日点火试生产。(12个月、365天)。
单项工程交付安装时间根据各子项委托函约定完工时间,在甲方要求某项工程提前交安时,乙方应尽力配合,保证按时交安。
5、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按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施工图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要求单位工程合格率100%;熟料储存库、生料均化库(滑模)达到优良标准;其它工程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6、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安全:必须按国家颁布的安全规范及要求进行施工,做好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及"三宝 "、"四口"的安全防护工作。
文明施工:在规定的施工场地内施工,不得随意占用厂内的主干道。施工的临时设施、各类加工场地及堆棚、仓库的用电、用水,要符合要求,要有管理制度。土石方要及时回填,各类施工机具、材料堆放整齐,要设有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标牌。
7、自然条件
8、施工条件
场地"三通一平"具备,厂区内地形平坦,厂区内施工用主干道为泥结石道路。施工电源、水源已接入现场,供电、供水接口位置由业主指定,施工用电用水按表计量计费。施工单位只能在厂区内建生产性临设并要求自建围墙,临时施工道路由施工单位自行建设,路面为泥结石路面;生活性临设在厂区外自行解决。
水泥(白马山水泥厂)、钢筋(马钢)、PVC门窗由甲方价拨供应,电缆、桥架、照明灯具原则上由甲方价拨供应,型钢、木材、各种碎石、毛石、石粉、砂、砖及其它材料由乙方自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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