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安全生产要坚持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以供参考。
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历历在目,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淳淳教诲余音未落。然而,悲剧,一幕幕惨不忍睹的悲剧,却在人们面前一再上演……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但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多少人在各类事故中不幸罹难,让生者为之悲痛不已。有许多事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有许多遇难者的生命,本来是可以挽救的,可是,由于认识没有到位,责任没有到位,工作没有到位,措施没有到位,检查没有到位,以致造成了这么多无法弥补的损失。
亡羊补牢,痛定思痛。血的教训,需要我们每个人做出深刻的反思,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我们共同去努力,共同去探讨。依笔者之见,抓安全生产至少应坚持如下“四个不”:
一、抓安全生产不能“大题小做”
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上至国家元首,下至黎民百姓,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把安全生产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集中精力抓紧抓好。“民不安,则社稷不稳”。安全生产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诚如省长黄智权所言,安全生产是发展经济的重要保障,没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事故频发,就不可能集中精力去抓经济工作,发展经济就成为一句空话。所以,各级领导决定不能掉以轻心、大题小做,决不能把赢利放在第一位而忽视安全生产,一定要改变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一定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强硬措施,强化监督,严格管理,坚决遏制安全事故上升的势头,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居乐业的好环境。
二、抓安全生产不能“纸上谈兵”
时下,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是工作落实不下去,管理严不起来,上面的政策一到下面就变形走样,层层打折扣,一些地方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实实在在一抓到底,只停留在一般性的工作布置上,监督检查走马观花,流于形式,对事故责任的追究查处不严厉、不彻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各类事故也就随之应运而生。所以,我们抓安全生产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要落实在行动上,要坚持克服那种以会议传达会议,以讲话贯彻讲话,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要扑下身子,深入一线,抓住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治,对一些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要像当年抗洪抢险一样严防死守,把各种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安全生产检查中真正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蛛丝蚂迹。要把自查与抽查,检查与整改,检查与责任追究结合起来,对有突出问题的要敢于动真格的,该是谁的责任就打谁的板子,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迁就。
三、抓安全生产不能“孤军作战”
谁都知道,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以为安全生产只是头头脑脑的事,与一般群众不搭界,群众是创造历史的英雄,也是安全生产的主力军,各级领导干部要善于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大打一场人民战争。要让群众体会到“安全关系你我他,幸福生活靠大家”,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集中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可召开各种形式的动员会、讨论会,请群众查隐患、找问题、出对策、堵漏洞,要对哪些“小诸葛”,“点子大王”等有功人员给予重奖。如果人人都把安全生产工作视为己任,人人都能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光发热,那么,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就会柳暗花明,大有转机。
四、抓安全生产不能“临阵磨枪”
安全生产是一场没日没夜、旷日持久的战争,仅靠一两个战役、一两次突击、一两回大规模的行动是远远不够的,我们一定要警钟常鸣,居安思危,标本兼治,常抓不懈。要通过各种途径,致力形成一种安全生产时时讲、事事讲、人人讲的良好氛围,要从血的教训中警醒起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绝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绝不能有丝毫松懈麻痹思想,要克服厌战情绪,要改变安全生产时紧时松的现象,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一时一刻也不能放松。要不断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在进行专项整治的同时,着重建立起长效安全管理体制,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逐步建立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与支撑体系,从根本上改变当前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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