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建筑间距

居住建筑间距是怎样的?居住建筑间距是如何确定的?居住建筑间距有哪些规定?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居住建筑间距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居住建筑间距应符合以下规定。
中高层及以下建筑间距:
(1)平行布置:
新区:南北向≥1.0H(南侧或东侧建筑高度,下同),东西向≥0.8H;
旧区:南北向≥0.8H,东西向≥0.7H;
南侧为面宽<25米点式住宅时,≥0.8H。
(2)非平行非垂直布置:按平行布置0.9倍控制。
(3)垂直布置:
新区:南北向≥0.8H,东西向≥0.7H;
旧区:南北向≥0.7H,东西向≥0.6H;
建筑山墙面>14米的,其间距按平行布置间距要求控制。
高层建筑间距:
(1)平行布置:南北向:新区≥30+0.3(H-30)米,旧区≥24+0.3(H-30)米。东西向:≥24+0.2(H-30)米。
(2)非平行非垂直布置:按平行布置0.9倍控制。
(3)垂直布置:当山墙面宽≤14米时,间距≥15米;但当侧面有居室窗户时,间距≥20米;当山墙面宽>14米时,按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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