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处作业劳动保护
1从事高处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教育和体检检查,合格才能上岗,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痼病、肱晕症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2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作业性质和等级,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3高层建筑冬季施工时,应按规定做好职工防寒保暖工作,或根据工程情况因地制宜地设置挡风防寒或临时取暖等措施。在夏季施工时须采取降温与预防中暑措施。
(2防火和防雷设施:
1建立防火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管理计划。工地负责人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应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2严禁在高层建筑脚手架上吸烟或堆放易燃物品。
3在脚手架上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应放置在建筑物内,不得放在走道或脚手架上。同时,应先将下面的可燃物移走或采用非燃烧材料的隔板遮盖,焊接完成后,及时清理灭绝火种,没有防火措施,不得在脚手架上焊接或切割作业。
4在走道处及每隔二层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
5钢管脚手架、附着式井字架和施工电梯等设施,当其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时应设避雷装置,并经测试合格方能使用。
(3脚手架安全要求:
1搭设脚手架,所采用的各种材料均需符合质量要求。
2脚手架基础必须牢固,搭设前经计算,满足载荷要求,并按施工规范搭设,做好排水措施。
3脚手架搭设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4必须高度重视各种构造措施:剪刀撑、拉结点等均应按要求设置。
5水平封闭:应从第一步起,每隔一步或二步,满铺脚手板或脚手笆,脚手板沿长向铺设,接头应重叠搁置在小横杆上,严禁出现空头板。并在里立杆与墙面之间每隔四步铺设统长安全底笆。
6垂直封闭:从第二步至第五步,每步均需在外排立杆里侧设置1.00m高的防护样栏杆和挡脚板或设立网,防护杆(网)与立杆扣牢;第五步以上除设防护拦杆外,应全部设安全笆或安全立网;在沿街或居民密集区,则应从第二步起,外侧全部设安全笆或安全立网。
7脚手架搭设应高于建筑物顶端或操作面1.5m以上,并加设围护。
8搭设完毕的脚手架上的钢管、扣件、脚手板和连接点等不得随意拆除。施工中必要时,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工序完成后,立即恢复。
9脚手架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并填写交验单后方可使用。在施工过程中应有专要管理、检查和保修,并定期进行沉降观察,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10脚手架拆除时,应先检查与建筑物连接情况,并将脚手架上的存留材料,杂物等清除干净,自上而下,按先装后拆,后装先拆的顺序进行,拆除的材料应统一向下传递或吊运到地面,一步一清。不准采用踏步拆法,严禁向下抛掷或用推(拉)倒的方法拆除。
11搭拆脚手架,应设置警戒区,并派专人警戒。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恶劣气候,应停止脚手架搭拆工作。
(4木工圆盘锯安全操作要求:
1圆盘锯应放置平稳,必须使用单向开关,不得倒转启动。
2锯片出现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cm)可在裂纹尽端钻一止裂孔。锯片有2个连续断齿时,必须更换。
3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下主应有孤形板槽,防止木屑飞溅和锯片破碎伤人。
4锯床面板应平整无损,锯片槽的宽度不大于锯片厚度加20mm。
5堆积木屑应及时清理,操作现场严禁烟火,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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