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挖土。
2、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3、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爬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角下休息。
4、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线、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5、人工挖土时,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
6、从槽、坑、沟中吊运土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完好牢固。起吊、垂直运送时,下方不得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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