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罚制度

一、目的

加强质量管理,提高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激发各级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顺利完成。

2.责任

1.公司工程部门负责确定项目质量奖的来源和数量以及奖金额。

2.公司工程部门负责质量管理评估和质量奖励的应用。

3.项目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的批准,公司财务办公室负责质量奖的颁发。

4.公司工程部门将对每天发现的质量和管理问题进行处罚,并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人员提出奖励意见。

3.适用范围

该系统用于评估现场的各个项目部门,专业团体和员工。

四项评估管理规定

1.评估内容

a)完整的施工质量记录;

b)项目部建设的子项目的合格率;

c)标志和徽标应按照有关质量管理法规的要求列出;

d)替代材料:有正常的替代程序且材料齐全;

e)流程控制记录:每个专业小组根据公司工程部门的“单元工程技术清单”(表中附表)将项目细化为不同阶段的需求,并向人们实施所需的记录,并拥有一个书面计划清单和检查实施记录。

2.评估的频率和方法

评估每季度进行一次。如果子项目的合格率达到质量目标,并且没有质量缺陷或问题发生,每个专业小组的质量检查人员将根据评估规则列出质量评估得分表(见表1)。在季度末,项目部门将在质量审核后发布自检评估评分表。

3.质量奖励资金的来源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分为两个部分。其中一部分是项目部根据项目数量批准的奖励基金;另一部分是可变奖励(所有者,公司,项目部门等);质量罚款包括在质量奖励基金中。

4.评估的执行

(1)项目部评估

a)项目部门将每季度进行评估。

b)对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的评估:监理发出的质量问题整改令,对专业组负责人每次罚款200元;因质量问题暂停整改的,由项目部负责人处五百元罚款。

c)项目部的质量检验员组织三级验收。第三级验收后,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主持项目建设的项目部负责人将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d)工程部门组织第三级验收时,如果建设项目在第三级验收后通过第二级验收,则首次失败的,由项目部建设负责人负责。每次发生,将被罚款500元。质量检查员组织第四级验收。如果建设项目通过三级验收并提交第四级验收,则首次失败的,项目部建设负责人每发生一次,将处以500元罚款。

e)原材料的接受由项目部门组织和接受。程序如下:购买前对供应商的资格和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合格后通过评估,合格者在采购时进行自我检查,合格后通过自检。复检时,应由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进行复查,并要求其进行检验,监督和验收,材料必须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签发。公司的工程部门负责随机检查。材料自检通过复检后,项目部负责人将因一次失败被处以200元罚款,不合格的材料将被移出现场;对项目部直接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对项目负责人处以300元罚款;对连续三人不合格的,对项目部直接负责人处以800元罚款,对项目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并由原负责人移送直接责任人,并作出书面保证。该商品将不再是不合格产品。

f)项目部质量检验人员已连续三个月通过了一次项目质量验收,对于大型四级验收项目,项目部和质量检验人员将获得500元以上的奖励。三;连续六个月的项目质量将为一次性验收合格,六个以上奖项的大型四级验收项目,分别向项目部和质检人员奖励1000元。

(2)个人评估

a)评估员工的质量意识。员工素质意识的评估是随机进行的。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的,每次发现,将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b)对于违反施工过程纪律的行为,一旦发现责任人处以50至200元的罚款,可处以连锁罚款。如有必要,可以对屡犯者进行裁员培训,对组长处以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罚款人民币。

c)现场员工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将其报告给公司的工程部门。经过验证后,他们会向公司的总工程师报告,以获得批准和奖励。每笔奖励为50至500元。重大问题将给予特殊奖励。

e)对于在项目建设中具有出色表现和出色工作表现的员工,公司的工程部门可以向他们提供反馈负责人包括在当月的工资评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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