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监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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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任务:

(1)工程进度计划必须真实、可靠、并符合实际,清楚、明了、并便于管理,表达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他相关联系;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使用人力和设备,预料可能的施工障碍及所有变化,贯彻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

(2)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总工期、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监督工程进度计划施工设计方案的拟定,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合同的签定,并与同类工程的经济指标相比较等。

(3)在总监批准的总施工进度计划的前提下,监督承包人在施工各阶段制订的单项工程详细施工组织计划和进度计划。

(4)在总进度计划的安排下,要求承包人具体作出季度、月度工程项目的计划与实施方案,并审查其可行性。如发现执行过程中不能实现,应采取措施及时调整以保证总工程进度实现。

(二)工作方法:

(1)建立工程监理日志制度,详细记录工程进度、质量、设计修改和工地洽谈商等,以及有关施工过程必须记录的问题。

(2)画出工程进度曲线或采用横道图,斜道图和前锋线网络图等方式,随时掌握工程进度情况,定期(按月)向总监报告,对有导致工程延期的关键工程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人投入足够力量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并有权指出改进意见,警告直至指令,当出现施工进度会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及时向总监或业主提出建议中止合同执行的详细报告。

(3)监督承包人对易受炎热、雨季等气候影响的工程应按排在适宜的时间,并采取有效预防和防护措施,要留有足够的时间空间。

(4)采取信息管理措施控制进度,即通过对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动态比较,定期向业主提出进度比较报告,并作为要求承包人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其他合同措施的依据。

(三)进度计划的审批、检查和调整:

(1)进度计划的审批:

1、承包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按时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季度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并按时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工程的条件(工程的规模、质量标准、工艺复杂程度、施工的现场条件、施工队伍的条件等),全面分析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

3、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并进行分析;

4、对季度及年度进度计划,应分析承包单位主要工程材料及设备供应等方面的配套安排;

5、有重要的修改意见应要求承包单位重新申报;

6、进度计划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批准实施并报送建设单位。

7、施工进度计划审批程序图:

(2)进度计划的检查

1、每日进度计划检查记录

制定每日进度检查记录,按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或工点对实际进度进行记录,定期(日、周、旬、月)汇总报告,并作为对工程进度进行掌握和决策的依据,每日进度检查主要记录并报告以下事项:当日实际完成及累计完成的工程量;当日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当日施工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当日承包人的主管及技术人员的到达现场的情况;当日发生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事件或原因;当日的天气情况等。

2、根据现场监理人员提供的每日施工进度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和标记,并通过分析和整理,每月向总监提交一份每月工程进度报告,每月工程进度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工程施工情况综述;工程质量情况及其分析、评价和改进措施;工程形象进度、已完工程量、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及进度分析,应采取的进度措施;工程费用支付情况及其分析;施工承包单位施工设备进场及使用状况,施工材料、劳动力进场情况,以及应采取的措施;承包单位施工组织情况及主要负责人主持工作时间;各合同项目及施工承包单位的组织协调中有关问题及处理意见;

(四)进度计划的调整

(1)进度符合计划

在工程实施期间,如果实际进度(尤其是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相符时,监理工程师不应干扰承包人对进度计划的执行,应提供和创造各种外部条件,及时调查处理影响或妨碍工程进展的不利因素,促进工程按计划进行。

(2)进度计划的调整

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的施工现场组织安排、施工顺序或人力、设备的投入与进度计划上的方案有较大不一致,工程进度偏离计划时,应敦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如增加人力,机械设备投入,增加工作面数量),调整施工计划,加快工程进度,并要求承包人递交经修订过的施工计划,监督承包人按调整计划实施施工。如果承包人不能按修订后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并将情况报告业主,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调整工程进度计划,主要是调整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安排,对于非关键线路,如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并不对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产生不利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可不必要求承包人对整个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五)加快工程进度措施

承包人在任何理由取得合理延期的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进度计划预定的竣工期完成工程时,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加快的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

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监理手段提要:加快工程进度措施承包人在任何理由取得合理延期的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进度计划预定的竣工期完成工程时

来自物业管理资料下载中的阶段目标或总目标。承包人提出和采取的加快进度的措施必须经过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批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只要承包人提出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符合施工程序并能确保工程质量,则应予以批准;(2)因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而增加施工费用应由承包人自负;(3)因增加夜间施工或当地公订的休息日施工而涉及的附加费用,应由承包人自负。

(六)进度计划的延期

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或承包人在实施工程中遇到的不可抗力的因素,因而使工程进度延误时,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合同规定批准承包人延长工期,此项延长工期由承包人提出申请,总监理工程师会同业主审批。批准延期后承包人应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工程。

(七)对承包人延误的处理

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而且承包人拒绝接受监理工程师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虽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然不能赶上预期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程在合同期内难以完成时,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会同业主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估,必要时应向业主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指令分包或考虑更换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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