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于1998年11月18日国务院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1998年11月29日发布施行。目的是为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条例的基本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53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已经1998年11月18日国务院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总理 朱镕基

1998年11月29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基本信息:

中文名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通过时间 1998年11月18日

实施时间 1998年11月29日

发布单位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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