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高处安装模板,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作业应站在操作平台上进行,支模高度不足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中。禁止站在柱模及模板支撑系统的水平杆件上作业。
2不得在模板支撑系统构架和模板安装作业层上集中堆放过高,不得堆放在通道、楼层及作业层临边和临近预留洞口处。临时搭设在操作平台上不宜堆放模板及支撑材料,应随用随拿。
3两人抬运材料,应步伐一致;如遇有拐弯、上下坡时,应放慢速度,前后照应。上下传递模板及支撑材料等,应有稳固的立脚点。上方与下方的作业人员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用绳索捆扎、吊运模板、支撑材料时,应检查绳索及绳扣的强度。
4上、下作业层和在作业层上行走及搬运材料等应走安全通道,不得在支撑系统的水平杆件及梁底模上行走,进在攀登模板支撑系统架体和水平拉杆上下。
5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处理必须符合模板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要求,搭设模板支撑系统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回填土地面必须分层回填,逐层夯实,并作好排水,经验收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作业。当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在结构的楼面、挑台上时,应对楼面或挑台等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
6采用木支撑系统支模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模板支撑材料的材质和规格,应符合设计的要求,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
2支撑立杆应当垂直,底端应平整坚实。立杆下必须设置符合设计要求的垫板。调整立杆高度的木楔必须钉牢,严禁支垫砖块等脆性材料。
3如支撑立杆需接长使用时,接长部位不得设在立杆下部,每根立杆接头不得超出一处;在同一平面上的立杆接头数不得超过立杆总数的25%且不得集中设置。每个接头搭接木不少于两根,搭接处必须平整、严密。
4支撑系统的总、横向水平拉杆和水平、垂直剪刀撑的设置必须符合模板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及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的要求。
7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或门式钢管脚手架做模板支撑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支撑系统的搭设必须符合模板工程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要求并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第6.8节、《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第9章及本规程第七章的有关规定,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作业。
2应严格按照模板工程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及《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第3.1节、第3.2节、第8.1节,《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第3.0.1节~3.0.5节及本规程第七章的有关规定,对所使用的构配件进行严格检查,严禁不合格的构配件投入使用。
3扣件安装拆除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外,并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第7.3.10条的规定,连接扣件和防滑扣件应检查其螺栓扭力矩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支撑系统搭设完毕,施工负责人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8采用桁架支模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对桁架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或是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2桁架的搁置长度不得少于120mm,桁架间应设水平拉条;梁下设置单桁架时,应与毗邻的桁架拉连稳固。
9采用其他支模系统支模,应严格遵守模板工程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支模工程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及有关的标准、规范,严禁违章作业。
10模板的支撑系统不得与外脚手架或门、窗框等连接。
11模板安装应按工序自下而上进行,模板就位后应及时连接固定,同一道墙(梁)两侧模板应同时组合,以确保模板安装时的稳定。连接钢模的“U”形卡位正反交替安装。模板未能够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12模板安装作业过程中,如需中途休息或因故暂停作业,应将模板、支撑及木楞等固定牢靠。
13拆除模板作业应在有关拆模的安全防护措施已经落实并履行模板拆除申请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14在高处进行拆除模板作业,必须遵守高处作业及有关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拆除3m以上模板时,必须搭设符合要求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并设防护栏杆。
15拆除模板作业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钢模板拆除时,“U”形卡和“L”插销应逐个拆卸,模板应单块拆除。
16休息或下班时,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着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传递至地面,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木模板应拔除钉子,防止钉子扎脚。
17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模板拆除作业。严禁站在悬臂结构上敲拆底模。拆除临边处的柱、梁、墙板时,使用撬杠严禁向外用力。
18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年,应随拆随加顶撑杆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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