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平台与交叉施工安全防护

1.操作平台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中,应将操作平台的设计及计算写入。

(2)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²,高度不应超过5m。

(3)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

(4)操作平台可采用Φ48×3.5的钢管以扣件连接,亦可采用门架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平台的次梁,间距不应大于400mm,台面应满铺30mm厚以上木板。

(5)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6)悬挑式钢平台的搁置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严禁设置在脚手架上。并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其进行设计和计算。

斜拉杆或钢丝绳,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均需进行单道受力计算,并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用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Q235A-C级钢制作。

(7)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处钢丝绳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并在左右两侧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8)钢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焊接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进行上下操作。

(9)钢平台使用时,应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10)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其限载数值,要求平台上的人员和物料重量三者之和应小于限载数值。监理人员应随时抽查,随时监督。

2.交叉施工

(1)施工现场各工种工程或分部工程相互间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应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外。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的物件。

(3)高层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以上交叉作业时,应设双层防护。

(4)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因此在起重机臂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顶部,必须搭设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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