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制度

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制度的制定是为了更好的保障每个人员的安全,每个细节的处理都非常关键。鲁班乐标小编就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制度和大家介绍一下。

(一)、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工作内容A、管理责任:1.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工作总负责人,全面进行对所属工程施工按规划进行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关键岗位。2.各工程项目要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成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并要根据委托、工程概况、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组织落实。3.贯彻执行监理安全管理条例,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4.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理。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顿,情况严重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停工整顿的,及时书面向建设单位及安全监督机构报告。B、工作内容: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和办理各种安全手续。审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否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施工单位要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单位进行施工。审核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施工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抢险方案。核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是否专款专用。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制止违章违规作业。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自查。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要定期每天巡查一次。发现严重违章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顿,并要检查整顿效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由总监下达暂停令并报建设单位,拒不整顿,应及时向建设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未经监理人员签署认可不准使用。1、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责,委托代理人按委托的权限承担相应责任。2、负责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下发的行政法规签发、宣传、贯彻指令。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所需资源的提供。4、每月听取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半年组织一次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大检查。5、负责批准公司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方案。(三)、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1、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公司工程监理安全技术工作管理负责。2、负责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3、负责审批各项目监理部工程监理安全工作规划和工程监理安全工作实施细则。4、负责组织公司职能部门人员,每月对各项目监理部工程监理安全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负责组织公司内部工程监理安全工作责任事故的调查。(四)、安全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1、在公司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安全工作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2、负责制订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批准后的培训计划组织实施。3、负责收集各项目监理部学习贯彻政策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为公司领导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决策依据。4、积极参与公司领导组织的工程监理安全工作检查活动。5、负责本部门安全措施的检查落实。(五)、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责任1、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整个实施过程中监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人,根据工程项目设计标准、工程特点、环境,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并赋予实施。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3、有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4、有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5、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和使用。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施工方案。7、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8、有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定期召开工程项目监理安全管理工作例会,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文件。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分析统计上报。检查本工程项目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专职监理安全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填月报考核表和编制监理月报。(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1、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执行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向总监理工程师在安全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建议,对总监理工程师负有相应的安全责任。要贯彻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制定本工程安全工作监理规划和工程监理安全工作监理细则,并组织实施。审核施工单位的各种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各种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强制性标准情况和分包安全管理办法,并签署意见,监督实施。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特别严重的报总监请示处理。报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参与事故调查,填写好监理《安全监理日志》。收集汇总安全资料。参与监理月报。向总监理工程师请示汇报安全工作。(七)、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责任1、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负有安全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3、有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4、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和使用。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专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6、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7、协助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划。同时审查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各种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在施工中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隐患,提出整改,需要停工的,报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请示处理。8、参与监理月报、事故调查分析,工作中填写好《安全日记》,收集资料,整理归档,及其他方面应做的安全工作。(八)、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责任1、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工作,是工程项目专业安全监理的直接负责人。2、认真执行落实总监理工程师编制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划中专业安全措施、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根据情况可制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并赋予实施。参与审查专业安全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和施工强制性标准是否合格,提出意见,对其他有关委托内容负责进行审核,监督落实。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专业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使纠正。问题严重需要报告总监理工程师解决处理。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专业安全管理工作。工作中记录好内容,保管好资料。(九)、工程项目专业安全监理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1、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员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建设安全管理知识,掌握安全法规、方针、政策和本企业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规划。2、在工程项目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从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强制性标准审查,提出合理化建议。4、工作中深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时做好记录并报告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请示处理,并赋予实施。记录整理保管安全资料,协助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负有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十)、监理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1、监理员是在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进行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负有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工作中认真执行各项规定和操作程序。对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检查。发现违规,马上纠正,问题严重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按请示意见处理解决,做好记录。熟悉施工现场环境和工程概况。了解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搞好份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收集整理,保管好安全内业资料,分类入档。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1.思想教育,主要是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经济损失、人员受害后果等几个方面进行教育。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公司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工程现场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主要内容是现场安全技术知识、和消防安全知识等;本工程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气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等。第二条、安全生产教育计划和方法凡新进本公司参加现场监理工作的人员,均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入司教育。对新进本公司的监理人员,在安排到项目监理部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生产教育,即入司教育。其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形势,介绍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讲解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介绍一般监理项目的特殊危险部。一般的电气和施工机械安全知识教。(4)一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事故教训,从正反方面来讲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员工受到安全生产的初步教育。项目监理部安全教育。新员工或调动工作的员工被分配到项目监理部之后,由项目监理部进行安全教育。项目监理部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1)本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应注意的事项;(2)本项目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的辩别与控制;(3)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问题,以及好坏典型事例等。3、岗位安全教育。是新员工或调动工作的员工,到了固定工作岗位开始工作以前的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1)本项目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其职责范。(2)新员工将要从事的现场监理工作应该注意的地方,必要的安全知识以及各种施工机械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3)工作区域和环境的清洁卫生事。(4)容易发生事故的地。(5)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6)事故应急和事故报告程序。4、安全部每年12月份组织一次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试,结合年终安全管理工作形势分析总结查找的薄弱环节,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每年3月10日前公司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6、根据人员的流动情况,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教育上岗证的监理人员,公司应积极安排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教育上岗证人员不得从事工程监理安全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准确记录安全培训的内容,参加培训的人员、培训学时数及培训效果。三、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天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安全技术措施。2、项目监理部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当及时召开项目监理部工作会议,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分析研究,严格按(JGJ59-2011)安全检查标准进行审查,如认为安全技术措施可行,应当予以批准,如认为某一部份安全措施不具体,存在漏项的应向施工单位说明,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订后重报。严禁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就开始施工作业的行为。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施工单位不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要及时纠正,对于施工中新发生的安全技术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追加补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和冬、雨期施工方案,以及职工宿舍、食堂、临建设施、场地道路、排水、排污、防火等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四、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1、施工单位应当在进行专项施工前天向项目监理部申报施工方案,不得先施工后补方案。2、项目总监对施工单位申报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设计文件、标准及时召开监理部研讨会,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防患措施进行逐条研究,如果认为方案可行,应及时予以批准。项目监理部如遇到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严格按建设部关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执行。公司技术负责人应直接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审查论证工作。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部应委派专人监督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及时纠正违反专项施工方案的操作行为,确保专项施工方案顺利实施。建立专项施工方案工程监理安全档案资料,要准确记录专项施工方案申报审批情况和施工过程中相关工程报验审核情况。五、安全隐患处理制度1.项目总监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发出口头指令,要求施工人员停止作业,并要求项目经理到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总监应安排监理工程师监督整改,直至消除隐患为止。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落实每日安全巡查的过程中,如发现本专业或其它专业存在安全隐患,应当立即要求停止施工作业,并将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总监报告,由总监做出处理决定。对于已发现的安全隐患,监理人员已下达口头整改指令,施工单位不认真组织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并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有效沟通。如施工单位对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要求整改的事项拒不整改的,要以书面形式向建设业主报告,如建设单位态度不明确的,项目总监应当及时向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汇报,取得公司领导同意后,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发现安全隐患和消除安全隐患的过程,要认真建立工程监理安全档案资料,工程监理安全档案资料要能够充分证明监理人员在消除安全隐患所发挥的作用。六、严重安全隐患处理制度当施工现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施工单位应迅速控制并保护现场,及时启动安全救援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发展和扩大,及时报告施工单位上级部门和现场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会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向施工单位了解事故情况,判断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向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当现场发生重伤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和安全生产补救措施,经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同意后实施。安全监理人员应进行复查,并在《监理通知回复单》中签署复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当现场发生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应指定本单位主管负责人进驻现场,组织监理人员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项目监理部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复工报审表》,监理人员进行核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批。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监理单位应立即收集整理与事故有关的工程监理安全资料。分析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七、执行法律法规与标准制度1.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2.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3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4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2.5《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2.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2.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2.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2.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2.11《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2.12《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2.1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2.1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2.1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等。公司安全部每季度对执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更新,把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及时传达给各项目监理部。每年12月底前组织一次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的学习。八、安全巡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特制订本制度。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1)项目监理机构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物质进行巡查。(2)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认真制订和落实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目标及安全生产的责任和组织体系,建立安全管理专职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缺少具体安全措施的方案不得审批。分阶段按期检查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报建设单位备案。安全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的教育和学习;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应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总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定期对现场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的检查,定期召开安全、文明生产例会。承包单位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应及时告知现场监理人员,连同相关材料等附件报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审查,并签注审查意见,同时填写相关记录。承包单位编制的涉及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应及时报审。必须单独编制施工方案,而且应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报审表后,应及时安排审查。项目监理机构应加强现场安全、卫生、文明施工的日常巡查,发现存在问题,由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提出主要存在问题和整改处理意见,并对承包单位限期整改。(10)对机械设备、脚手架、水电等重要部位,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检查和控制:①塔吊、脚手架及各种提升装置机座、机身安装、避雷装置等,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人使用,并按期检修与测试。②施工用电必须做到动力电源与照明电源分设,严格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手持照明必须使用36V以下电源。③“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要到位。重点设备、重要工种的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操作;严禁串岗、脱岗;严禁酒后上岗;各种物料提升设备严禁超载和载人。④高空作业必须采用密目安全网或其他装置遮护,施工通道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牌,夜间施工要有安全红灯。每月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有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或已发生安全事故,要求承包单位在限期内整改。如施工中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认为有必要停工消除隐患,则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督促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消除隐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向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13)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工地治安管理制度,加强对非施工人员进出场的管理。(14)经常检查场地的材料堆放、清洁卫生、建筑垃圾处理等情况,加强对工地食堂、宿舍、厕所的卫生检查。项目总监及监理部成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贯彻执行,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联合进行综合或专项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九、报告制度每月月底,项目监理部应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2、总监理工程师在下达《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3、当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在工程监理工作过程中,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的,可向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安全专题报告。当建设工程发生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上报。十、安全会议制度1、项目监理部每日由专业监理人员如实填写安全监理日记,做到内容翔实,签字齐全。2、项目监理部每月由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安全月报,内容准确,符合要求,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后于次月3日前,分别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根据工程进度,每周应召开一次工程监理安全形势分析会,及时把握工程安全工作的重点,及时将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公司安全部每月召开一次总监工程监理安全工作会议,工程安全形势分析作为监理安全工作会议的重要内容。公司领导应当认真听取各项目监理部关于监理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通报公司监理安全工作形势,及时发出加强安全工作指令。每年12月底前组织一次全年监理安全工作形势分析总结,根据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下年度监理安全工作措施。每周监理工作例会,应在分析研究进度、质量控制的基础上,重点分析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确定安全防患重点,明确防患措施和责任人。6、针对某些专门安全问题,应组织专题会议,集中解决较重大或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7、建立监理安全形势分析档案,要认真记录分析的具体内容,采取的具体措施,明确具体的责任人以及上次分析会采取具体措施的结果。十一、工程监理安全档案管理制度1、建筑工程监理安全档案管理应做到及时、准确、系统、科学、完整。2、建筑工程监理安全档案是在施工过程全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应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定计划、收集、审查、汇总、管理、保存,直至最后按规定移交。3、公司的安全部、技术部负责建筑工程监理安全档案的编制审核和业务指导工作。4、公司每月、项目监理部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档案检查。5、监理安全档案建立过程中,监理人员如有更换时应及时制表登记,对更换的时间、原因、完成工作交接手续等记录清楚。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公司在安全检查中,下达的整改通知单和项目部整改后的报告,应完整的保存在档案中。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建筑工程监理安全档案按规定立卷规档。十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查制度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预算时,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要求,合理确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在办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之前一次性存入全市统一专用帐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管理采用定量预付、竣工结算的方式划拨。开工时,经安全条件审查合格,先预付50%;当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工程量的50%时,经检查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的,再拨付40%;工程竣工后,经检查核实一直保持安全文明施工的,再拨付10%;未达标的不予拨付。施工单位应保证每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专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进行现场监理。

更多关于“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制度”等建筑建设方面的知识,可以登入中国鲁班乐标鲁班乐标进行查询。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