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部位的地下工程或房间应设置排烟设施:
①使用面积超过500㎡的地下街和独立设置的商场、医院、旅馆。
②不燃烧材料作装修且使用面积超过1000㎡,的餐厅、展览厅、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或使用难燃烧材料装修的上述房间,其使用面积超过500㎡
③电影院、礼堂。
④使用面积超过1000㎡的图书、资料、档案库。
③设有防烟楼梯间的其他地下建筑。
(2)走道、房间采用机械排烟时,排烟量计算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当排烟风机担负一个防烟分区排烟时,要按该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60㎡/h计算。
②当担负两个及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时,应按其中最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120㎡/h计算。
⑧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宜采用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前室压力宜保持25Pa,楼梯间压力宜保持50Pa。经核算效果不太理想时,也可采取排烟系统。
为保证人员安全疏散,地F街与地面建筑相邻的疏散通道,宜设置正压送风装置,保持正压,将烟气堵住在通道之外,以保障人员安全疏散。
④走道或房间采用自然排烟时,可利用采光窗井(一般是单层地下建筑)作为自然排烟口。其排烟口总截面积不应小于该防烟分区面积的2%。
为了增强排烟效果,每个商店、通道的一段(每段不超过60m)和餐厅、公共娱乐场所,应作为一个防火单元或防火分区,设置排烟口。
⑤试验和火灾案例都证明,离心风机比轴流风机耐火性能好,因此宜采用离心风机作为排烟风机,且风机与排烟口要有联锁装置,做到当任何一个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机能自动启动。
⑥排烟和正压送风管道,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当采用金属风管时,其风速不应大于20m/s。当采用钢筋混凝土等非金属风道时,其风速不应大于15m/s。
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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