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星工地

发布时间:2019-11-26

上海明星工地评选管理办法


一、评选范围:

凡在本市报监的, 施工进度完成合同造价或合同工期50%以上的工地。

二、荣誉称号

上海“明星工地”

三、评选名额(共60个):

(一)本年度文明施工指数测评名列第一的工地(共6个);

(二)各市、区(县)建设工程监督机构推荐受监工地2个,在建工地规模较大的浦东新区、松江区、闵行区各推荐受监工地3个(共约39个);

(三)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推荐工地15个。

上述名额中如有工地重复的,由“上海工地”联席会议统筹协调。

四、评选条件

上海“明星工地”是从市民对工地感受的角度评价的先进工地,其评选要与文明施工指数测评标准相结合,与文明城区创建要求相衔接,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现场管理水平应在文明施工指数测评标准90分以上;

2、工地有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和文明施工专管员,文明施工措施费足额落实;

3、工地建立党组织,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开展工地党建联建;

4、本年度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

5、本年度未发生农民工群体性上访,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6、本年度未被媒体负面报道(报道与事实不符除外);

7、本年度在城建服务热线等市民投诉平台无查实的施工扰民投诉事项。

五、申报方法

1、在本年度文明施工指数测评中名列第一的工地由市民巡访团确认申报;

2、由各区(县)建设工程监督机构推荐的上海“明星工地”向市区安质监站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申报;

3、其他符合条件的上海“明星工地”由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确认申报。

六、评选要求

开展上海“明星工地”评选是引逼工程参建单位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整治施工扰民,建设文明城区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推荐单位要准确把握评选基本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同时要及时沟通,协调平衡,共同把关。被推荐为上海“明星工地”的项目可登陆“上海工地”微信公众号,下载《2015年度上海“明星工地”审批表》(见附件)。审批表一式3份,由申报项目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送推荐单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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