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促进黄冈市建筑工程结构质量不断提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黄冈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市结构优质工程)是我市建筑结构工程质量的最高奖。
第三条 市结构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黄冈市建设业协会负责组织。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四条 在本市范围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且规模达到以下要求的工程:
一、住宅建筑:建筑面积在3000m2以上(含)的住宅单体工程;建筑面积在30000m2以上(含)的住宅(小区)群体工程。
二、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在4000 m2(县市4000 m2)以上(含)。
三、工业建筑:建筑面积在3000 m2(县市4000 m2)以上(含)。 四、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上各类专业建筑安装工程或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上构筑物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五、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条 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工程主体结构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
二、除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外,一次停工三个月或累计停工半年以上的工程;
三、工程实体质量、及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要求;
四、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
第三章 申 报
第六条 申报条件:申报黄冈市结构优质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和地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设计规范要求,且工程设计先进合理;
二、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通过工程各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全面性审查,且审查批准后有重大变更的内容已经原审图机构审批;
三、与市内同类结构工程相比在质量管理、质量资料、实体质量、安装预留预埋、质量特色、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等具有先进性。
四、有创建市结构优质工程的质量目标、计划和保证措施,具有鲜明质量特色和较高质量水平;
五、在结构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质量事故和亡人安全事故。
第七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得参与申报:
一、天然地基(含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未做地基(静)载荷试验;桩基工程未按设计要求进行试桩或施工过程试桩未进行承载力试验;桩基工程未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桩基承载力检测。
二、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存在加固补强的质量行为;
三、工程实体质量出现超过设计规范要求的裂缝、有严重的质量缺陷;
四、建筑物沉降、主体结构垂直度超过有关规范及标准的允许偏差限值;
五、工程结构实体检测(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数量及间距、楼板厚度、后植筋拉拔试验)相关指标不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
第八条 申报程序:市结构优质工程申报材料为纸质申报。
纸质申报:申报单位打印申请表,由相关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送黄冈市建筑业协会,其初次申报时限在工程项目开工一个月内;主体结构封顶并验收后进行第二次申报。(具体申报程序及资料要求详见附件1)
第九条 工程核查之前不得进行隐蔽或装饰,如遇特殊情况,部分结构在核查之前需进行隐蔽或装饰的,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市评审办(如各县市成立了协会可以进行初步审、核查)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或装饰。
第十条 高层或建筑体量较大的建筑物,可向评审办书面申请分段核查,原则上不超过二次。
第四章 核 查
第十一条协会负责组织对创优工程项目申报资料和实体质量进行现场核查,在工程主体结构验收之后,结构覆盖之前核查完毕。核查由黄冈市建设工程质量专家库中的2名以上专家组成核查组进行,协会视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相对集中核查,分片分阶段进行。
第十二条工程现场核查时,申报单位应提供全过程质量控制资料,凡是核查人员要求查看或抽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不得以任何借囗回避或拒绝(具体现场核查资料见附件1)。
第十三条 核查组到现场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总体情况的介绍,主要包括:工程概况、主要施工技术、施工难点、质保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和质量特色等;
二、查阅工程建设前期办理手续、有关的质量过程控制资料,核查资料是否真实、有效、齐全、完整,并与施工进度同步;
三、实地核查工程的观感质量,并对工程结构进行实测实量。
四、以文字和声像形式做好核查记录,并对工程核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章 评审及表彰
第十四条协会每年召开三次评审会,确定黄冈市结构优质工程获奖名单。评委从市建设工程质量专家库中抽取。核查组向市评审会报告核查情况并将当期符合评审条件的工程,提交评委会集中评审。评审会通过审查、讨论、评议,最后投票确定市结构优质工程名单。市建筑业协会在公示7天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第十五条 评审市结构优质工程,以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黄冈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分标准》(以下简称评分标准)为依据,遵循优中选优的原则,按照《评分标准》严格打分,核查得分85分为基本推评分,85分以上(含)的工程有资格参加评委会评审。评委会可根据本市工程质量总体情况,适当提高推评分。
第十六条 获市结构优质工程,由黄冈市建筑业协会向申报单位授予荣誉证书,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表彰。
第六章 纪 律
第十七条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销申报和获奖资格;同时对报送虚假资料的单位,给予取消该申报企业连续两年申报资格的处罚。
第十八条获得“黄冈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称号的工程在保修期间如发生质量问题投诉或因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经核实,将取消“黄冈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称号,收回证书。
第十九条各地对推荐的工程项目,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第二十条核查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严守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凡违反本办法及有关纪律约定,情节严重的,对申报企业取消参评资格,对复查、评审专家取消复查或评审资格,建议所在单位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证书。在评审结果正式公布之前,不得以获市结构优质工程奖的名义进行宣传。否则,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并予以通报全市。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黄冈市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8年起施行。
附件1:市结构优质工程申报程序及资料要求
附件2:黄冈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计划申请表及申报表
附件3:黄冈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分标准
附件1:市结构优质工程申报程序及资料要求
一、申报程序
(一)工程开工30天内,施工总承包和建设单位创建黄冈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的项目申报应向市建筑业协会报送市结构优质计划申请表(详见附件2.0.1),由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未备案的项目不得参加市市结构优质现场评审。
(二)申报企业应在工程基础和主体结构完工时及时向黄冈市建筑业协会递交黄冈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申报表(详见附件2.0.2)申请组织分阶段评验认定。
二、申报资料要求
(一)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计划申请表申报材料的内容
1、黄冈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计划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单列、一份装订成册)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上扫描件加盖公章);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上扫描件加盖公章);
4、工程地质勘察文件专业性审查意见书及回复(原件上扫描件加盖公章);
5、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结构)专业性审查意见书(原件上扫描件加盖公章);
6、建设工程(深基坑、超高超限、抗震等)专项设计审查批准书(原件上扫描件加盖公章);
7、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技术)专家咨询、论证意见书(原件上扫描件加盖公章);
8、创市结构优良工程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
(二)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申报表申报材料的内容
1、黄冈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单列、一份装订成册)
2、工程结构第三方检测机构建筑沉降观测(最近三次)报告(原件上扫描件加盖公章);
3、地基基础验槽记录及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原件上扫描件)加盖公章;
4、地下室及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原件上扫描件加盖公章);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原件上扫描件加盖公章);
6、钢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原件上扫描件加盖公章);
7、反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部位、主要工序、和隐蔽工程施工质量的图片5张,包括地基基础结构成型图片、结构一层(或标准层、屋面层)的(钢筋绑扎、柱(剪力墙)竖向构件、梁板结构、砌体砌筑成型图片)各一张。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
1、《创建计划申报表》(一份)、《申报表》(两份,其中一份单列,一份装订成册)应统一用A4纸张从网站导出打印,装订整齐(资料成册胶装,封面用蓝色硬卡纸)。表内有关单位签署意见栏内,必须签署对工程结构质量的具体评价、推荐意见;
2、申报材料中的所有数据、签字及印章、时间等必须清晰,全部内容填写必须准确无误。
附件2:
2.0.1:
黄冈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计划申报表
工程项目: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推荐单位:
黄冈市建筑业协会
黄冈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计划申报表
工程名称 |
|
工程地址 |
|
建设规模 |
|
结构类型/层数 |
|
建设单位 |
|
||
勘察单位 |
|
资质等级 |
|
设计单位 |
|
资质等级 |
|
监理单位 |
|
资质等级 |
|
施工单位 |
|
资质等级 |
|
项目经理 |
|
级别、证书号/联系电话 |
|
计划工期 |
|
申报人联系电话 |
|
申报单位意见:
(章) 年 月 日 |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意见:
(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协会或建筑质量监督站意见:)
(章)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附件2.0.2:
黄冈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申报表
工程项目: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黄冈市建筑业协会
表(一)
工程属地 |
|
施工许可证编号 |
|
|||||||||||||||
工程名称 |
|
工程地址 |
|
|||||||||||||||
结构 类型 |
地基基础 |
|
地下层数 |
|
建筑 面积 |
|
工程类别 |
|
是否超限 |
|
||||||||
主体结构 |
|
地上层数 |
|
|
总高度 |
|
最大跨度 |
|
||||||||||
合同开工时间 |
|
竣工时间 |
|
现形象进度 |
|
|||||||||||||
实际开工时间 |
|
基础验收时间 |
|
基础子分部 |
|
|||||||||||||
主体结构验收时间 |
|
主体结构1 |
|
主体结构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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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
联系电话 |
|
建造师证编号 |
|
|||||||||||||
施工图审查机构 |
|
图审备案证编号 |
|
|||||||||||||||
质量监督机构 |
|
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号 |
|
|||||||||||||||
安全监督机构 |
|
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号 |
|
|||||||||||||||
建设单位 |
|
勘察单位 |
|
|||||||||||||||
监理单位 |
|
设计单位 |
|
|||||||||||||||
施工单位 |
|
分包单位 |
|
|||||||||||||||
工 程 结构简 况及施 工质量 特 色 |
申报单位(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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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推荐意见:
建设单位(章) 年 月 日 |
监理单位推荐意见:
监理单位(章) 年 月 日 |
|||||||||||||||||
企业申报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邮 箱 |
|
|||||||||||||
县、市、区(协会或建筑质量监督站意见:)
|
同意 不同意 推荐。
监督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专家核查组意见 |
同意 不同意 推荐。
核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
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意见 |
同意 不同意 推荐。
评委会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3:
黄冈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
评分标准
1、总则
1.l为统一和规范黄冈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审,促进该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黄冈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评分标准。
1.2评委会可根据本市工程总体质量水平状况的情况,在认真执行国家标准的前提下,适当调整评审标准。
2、评分方法
2.1市结构优质工程核查时,核查组对申报工程的质量管理、质量资料、实体质量、质量特色共4项进行核查。
2.2评分表包括质量管理、质量资料、实体质量、质量特色等4个分项核查评分表和一张核查评分汇总表。
2.3分项核查评分表中各核查项目得分应为对照核查标准所得分数之和,每分项表得分应为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4核查评分表不得采用负值,各核查项目所扣分数之和不得超过该项目应得分数。
2.5质量管理、质量资料、实体质量核查评分表核查项目中设有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当保证项目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保证项目总计分的80%,此项核查表不应得分,同时取消该工程评审资格。
2.6汇总表满分为 100分,各分项核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满分的分值分别为:质量管理20分、质量资料25分、实体质量45分、质量特色10分。汇总表总得分应为各分项核查评分表实得分值之和。
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分=各分项核查评分表应得分值之和(各分项核查评分表实得分值之和)×100
2.7以汇总表总得分、实测实量得分、保证项目达标情况及混凝土构件回弹抽测情况作为一个结构工程是否具备市结构优质工程参评资格的依据。具备参评资格的工程必须同时具备:混凝土构件回弹抽测符合设计值,保证项目符合2.5条规定,实测实量得分15以上(含)且汇总表总得分值应在85分以上(含)。
3、核查评分表
核查评分表分为:
表3.0.1 市结构优质工程核查评分汇总表
表3.0.2 质量管理核查评分表
表3.0.3 质量资料核查评分表
表3.0.4.1 实体质量(混凝土结构)核查评分表
表3.0.4.2 实体质量(砌体结构)核查评分表
表3.0.4.3 实体质量(钢结构)核查评分表
表3.0.4.4 实体质量(市政道路、桥梁)核查评分表
表3.0.5 质量特色及安全文明施工核查评分表
表3.0.1
市结构优质工程核查评分汇总表
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 |
|
项目经理 |
|
监理单位 |
|
项目总监 |
|
建筑面积 |
|
结构类型 |
|
项目名称及分值 |
|
||
质量管理(20分) |
|
||
质量资料(25分) |
|
||
实体质量(45分) |
|
||
质量特色(10分) |
|
||
|
|
||
|
|
||
总计100分 |
|
||
综合得分 |
|
||
核查评语
核查组组长: 年 月 日 |
表3.0.2
质量管理核查评分表
序号 |
核查项目 |
核查标准 |
应得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质量保证体 系 |
项目管理机构健全;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齐全,项目管理制度完备;项目管理主要负责人持证上岗。(一项不符扣2分) |
4 |
|
2 |
质量责任制 度 |
项目经理与项目法人签定质量责任书;项目内部建立岗位质量责任制度并很好履行;管理人员质量责任制考核合格。(一项不符扣2分) |
4 |
|
|
3 |
质量保证条 件 |
计量器具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现场设有标准护室;建筑材料堆放有序并有很好的保护条件。(一项不符扣2分) |
3 |
|
|
4 |
目标及 措 施 |
项目质量管理目标明确;围绕质量目标制定了质量保证措施;实行目标考核制度。(一项不符扣1分) |
3 |
|
|
5 |
一般项目 |
施工组织设 计 |
按要求审批;施工部署合理,主要施工方法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施工平面布置合理。(一项不符扣1分) |
3 |
|
6 |
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
交底全面并符合规范要求;交底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交底履行签字手续;落实到一线操作工人。(一项不符扣1分) |
3 |
|
|
小计 |
|
|
|
20 |
|
表3.0.3
质量资料核查评分表
序号 |
核查项目 |
核查标准 |
应得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图纸会审及变更洽商记录 |
按要求进行图纸会审;涉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变更经施工图设计审查部门审查;图纸会审及变更洽商记录手续规范、签章齐全。(一项不符扣2分) |
3 |
|
2 |
隐蔽工程检查及验收记录 |
隐蔽工程项目检查及验收齐全、真实;检查记录填写规范,记录情况与实际相符;检查验收签字齐全。(一项不符扣2分) |
3 |
|
|
3 |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 |
地基验槽记录手续规范、签章齐全;基桩及处理地基质量按规范和设计进行了检测并达到要求;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参建主体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验收;结构实体检测合格;各参建主体验收意见一致,质量验收记录齐全。(一项不符扣2分) |
8 |
|
|
4 |
质量保证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 |
钢筋、水泥、砖、构配件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对应齐全;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试块、试件检验评定合格。(一项不符扣2分) |
6 |
|
|
5 |
一般项目 |
沉降观测记录 |
按要求设置沉降观测点;沉降观测记录反映结构无异常沉降现象。(一项不符扣5分) |
5 |
|
小计 |
|
|
|
25 |
|
表3.0.4.1
实体质量(钢混结构)核查评分表
序号 |
核查项目 |
核查标准 |
应得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现浇梁板墙柱混凝土外观 |
内实外光;表面平整;无蜂窝、麻面;无孔洞、露筋;无夹渣、烂根现象。(一处不符扣1分) |
2 |
|
2 |
施工缝留置 |
位置符合规范要求。(一处不符扣2分) |
2 |
|
|
3 |
混凝土梁板 墙柱节点 |
节点清晰,无凿补现象,无缩颈、错位现象。(一处不符扣1分) |
2 |
|
|
4 |
混凝土构件 裂缝及挠度 |
设计不允许出现裂缝的混凝土结构不能出现裂缝;大跨度结构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起拱;框架梁不允许出现下挠现象。(一处不符扣2分) |
2 |
|
|
5 |
一般项目 |
模板拼缝 及拆模 |
模板拼缝严密,梁柱棱角不现砂;按规范的强度要求拆模,无缺棱掉角现象。(一处不符扣0.5分) |
1 |
|
7 |
填充墙与梁墙柱结合部位 |
按要求留设锚拉筋;顶砌符合规范要求。(一处不符扣0.5分) |
1 |
|
|
|
预留孔洞 |
位置准确,尺寸符合要求;无事后打凿现象;预留套管标高符合设计要求。(一处不符扣0.2分) |
2 |
|
|
8 |
成品保护 |
楼梯踏步平整,梯板厚度满足设计要求,无缺棱掉角现象;砼楼面基本平整,无脚印。(一处不符扣0.5分) |
3 |
|
|
9 |
实测实量 |
混凝土强度抽测值达到设计要求,构件垂直度、平整度、轴线偏移、截面尺寸符合规范要求;随机抽测楼层不少于4层,其中首层、顶层、特殊层必查,每层累计不少于20点,每幢不少于80点。实测得分率90%,得15分,每增加1%,加0.5分。 |
30 |
|
|
小计 |
|
|
|
45 |
|
表3.0.4.2
实体质量(砖混结构)核查评分表
序号 |
核查项目 |
核查标准 |
应得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砂浆灰缝 |
灰缝密实、饱满;无透明缝、瞎眼缝等现象;灰缝平直,厚度符合规范要求。(一处不符扣0.5分) |
4 |
|
2 |
留槎、 接槎 |
留槎方式正确(留斜槎或直槎留锚拉筋);马牙槎先退后进,高度、截面符合要求;接槎处灰缝密实。(一处不符扣1分) |
4 |
|
|
3 |
现浇构件 |
内实外光;表面平整,截面符合设计尺寸;无蜂窝、麻面;无孔洞、露筋;无夹渣、烂根现象;强度达到设计要求。(一处不符扣1分) |
4 |
|
|
4 |
预制构件 |
无露筋、裂缝等现象;无下挠现象;板底支承面平整、严实;安装时做到硬找平、软座浆,安装完后支承处无补灰现象;相邻两板高差不超过5mm;搁置长度符合规范要求。(一处不符扣1分) |
4 |
|
|
5 |
一般项目 |
砌体材料及墙面 |
砌体材料外观质量较好,无缺棱掉角、色差明显等现象(无欠火砖);墙面干净、整齐无污染。(一处不符扣0.5分) |
2 |
|
6 |
组砌方法 |
组砌方法正确,无混砌现象;无2皮砖以上的通缝。(一处不符扣0.5分) |
2 |
|
|
7 |
板缝及灌缝质量 |
板底缝宽≮2cm;板缝用不低于C20的掺微膨胀剂细石砼浇灌;缝宽>4cm用吊模,内设构造筋。(一处不符扣1分) |
3 |
|
|
8 |
管线凿槽 |
多孔砖、空心砖、小砌块墙体严禁横向凿槽;槽宽、深适宜;位置正确、合理。(一处不符扣1分) |
2 |
|
|
9 |
实测实量 |
垂直度、平整度、轴线偏移、十皮砖灰缝厚度、水平灰缝平直度、预留门窗洞口尺寸符合检验评定标准中允许偏差的要求。 随机抽测楼层,每层不少于20点,每幢不少于80点。 实测得分率90%,得15分,每增加1%,加0.5分。 |
20 |
|
|
小计 |
|
|
|
45 |
|
表3.0.4.3
实体质量(钢结构)核查评分表
序号 |
检查 项目 |
检查标准 |
应得分 |
实得分 |
1 |
保证项目 |
安全等级为一级和大跨度钢结构构件材料、进口材料的复验报告。焊接、连接紧固标准件检验报告 |
5 |
|
一、二级焊缝、焊接球接点焊逢、螺栓球接点网架焊缝超声波、射线探伤报告。高强螺栓抗滑移试验报告。 |
5 |
|
||
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以上的网架结构节点承载力试验报告。 |
5 |
|
||
2 |
一般项目 |
钢材、钢铸件、焊接材料、连接紧固标准件、焊接球、螺栓螺、封板、锥头、套筒、压型板、防腐材料、防火涂料合格证明。 |
2 |
|
焊工焊考合格证明,首次使用的钢材、焊接材料、连接方法的焊接工艺评定。焊缝观感检查记录。 |
4 |
|
||
高强螺栓扭矩板手计量检定报告,高强螺栓紧固施工记录(力矩复拧记录及外露丝扣)。 |
2 |
|
||
防腐涂装检查记录 |
2 |
|
||
有涂层、镀层的压型金属板成型后外观及尺寸检查记录 |
2 |
|
||
基础砼强度,定位轴线基础标高检查记录, |
4 |
|
||
地脚螺栓复查记录(含砼强度),网架结构支座定位轴线和支座锚栓位置,支承面顶板的位置、标高、水平度检查记录 |
2 |
|
||
网架结构总拼装及屋面工程挠度值检测资料 |
2 |
|
||
3 |
允许偏差 |
轴线定位1(3) |
2 |
|
4 |
基础标高±2(0. -3) |
2 |
|
|
5 |
单层结构整体垂直度H/1000且≤25mm |
2 |
|
|
6 |
多层结构整体垂直度H/2500+10,且≤50mm |
2 |
|
|
7 |
总拼完成后挠度值≤1.15倍设计值(mm) |
2 |
|
|
小计 |
|
45 |
表3.0.4.4
实体质量(市政道路、桥梁)核查评分表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标准 (超过则否决) |
应得分(45) |
实得分 |
|
1 |
清水混凝土 |
露筋 |
露筋1~3处 |
2 |
|
蜂窝孔洞夹渣 |
蜂窝、孔洞、夹渣1~6处 |
2 |
|
||
裂缝 |
非贯穿裂缝1~10处 |
2 |
|
||
外形缺陷 |
缺棱掉角、线角不直等缺陷1~10处 |
2 |
|||
外表缺陷 |
麻面、掉皮、起砂等缺陷1~10处 |
2 |
|||
尺寸与偏位 |
尺寸不准、偏位等缺陷1~6处 |
2 |
|||
修补 |
批嵌面积大于200cm2或打磨面积大于600cm2的缺陷1~10处 |
5 |
|||
2 |
钢结构 |
焊缝缺陷 |
焊缝有溢流、夹渣、咬肉、气孔等缺陷1~6处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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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装缺陷 |
涂装涂刷不均匀、有皱纹、流滴、缺漏、剥落返修等缺陷1~10处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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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它 |
防撞墙变形缝 |
防撞墙变形缝嵌夹渣、漏嵌,宽度超标等缺陷1~10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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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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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底标高及梁缝 |
相邻梁底高差偏大(边梁除外),梁缝间隙不均匀等缺陷1~10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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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座 |
支座铁件锈蚀1~6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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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水格栅 |
进水格栅位置不正1~10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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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铺装层 |
桥面混凝土铺装层疏松起壳1~6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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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管片及管片拼装 |
管片外形缺陷 |
管片缺棱、掉角或作修补的面积大于100 cm2的缺陷1~15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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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母、螺栓就位 |
螺母终拧后螺栓丝扣未外露1~10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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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孔封堵 |
手孔封堵不饱满1~10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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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隧道防水 |
隧道渗漏 |
每100环隧道渗漏1~10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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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缝 |
每100环因堵漏作嵌缝(非设计指定的)1~10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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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45 实得 |
表3.0.5
质量特色及安全文明施工核查评分表
序号 |
核查项目 |
核查标准 |
应得分数 |
实得分数 |
1 |
新材料 新工艺 |
使用建设部、市建设厅推广使用的新型材料或该材料在某一区域范围内具有示范作用;施工工艺在本地区具有创新、示范作用,有一定技术含量。(每两项符合得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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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技术 |
推广使用的十项新技术情况良好。(每两项符合得0.5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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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消除质量通病 |
有消除质量通病计划,计划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消除质量通病措施得力,按计划要求落实到位,质量通病得到有效防治。(一项不符合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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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施工难度和样板作用 |
工程高、大、新、特;结构、功能复杂,施工难度大;工程整体或主要分项质量特别好,对全市有指导、样板作用。(一项符合得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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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文明 施工责任制 |
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制; 现场配有专职安全员; 标识牌.警示牌悬挂到位; 对操作工人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一项不符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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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防护 |
外围脚手架搭设牢固规范,安全网挂设严密;楼梯口、电梯井口、留洞口、通道口安全防护设置规范;施工现场人员均按要求佩戴安全帽;施工用电规范。(一处不符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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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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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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