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县区互查暨省厅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1 来源:安徽省住建厅-厅发文件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县、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近期我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近日,省领导对此作出重要批示,住建部也对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提出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好住建部、省领导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要求,压实层级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决定立即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县区互查暨省厅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查、督查时间

县(区)互查时间为86-820日。省厅督查时间为821-910日。

二、互查、督查范围

全省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互查、督查形式

县区互查采取全省范围内县区之间相互检查形式,具体互查县区名单见附件1

省厅督查由省住建厅人员带队、辅助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全省范围内督查,重点督查各地县区互查情况及市住建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四、互查、督查内容

(一)各项安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通知》、《关于加强全省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机动车辆和混凝土泵送过程管理的通知》等文件部署落实情况。

(二)各项安全检查开展情况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受限空间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紧急通知》、《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六安市碧桂园城市之光建筑工地“2018.7.26”板房坍塌事故的通报》、《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工地活动板房 围挡墙等设施专项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等各项安全检查开展情况。

(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宣贯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执行情况。

(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今年以来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通知》、《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工作的通知》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发生的事故复核和处理情况。

(五)抽查在建工程项目

每个县区互查项目不应少于5个。抽查的项目应包括2个污水处理设施在建项目(1个含有受限空间作业内容)、1个含有集中设置临时活动板房在建项目、1个含有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在建项目、1个前期发生过事故的项目或发生事故的企业承建的项目。

五、互查、督查要求

(一)县区互查由县区住建部门分管领导带队,相关科(站)人员及安全专家参加,对指定县区开展检查。检查组人员配置不少于5人,并确定1名联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于83日前报省住建厅质安处。检查组要对照省住建厅提供的检查表格(附件2)逐项详细检查,要形成详实检查报告,并将检查报告于825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省住建厅质安处。

(二)各检查与受检县区住建部门要通力配合,高质高效完成本次互查工作。各受检县区要同时确定检查工作联系人,将名单于83日前报省住建厅质安处。

(三)各设区市要按照本次互查、督查要求,同时开展市本级在建项目检查活动,并将检查报告于825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省住建厅质安处。

(四)县区互查检查组名单及受检县区联系人名单将于85日下发。互查组交通、食宿等费用各单位自理。

(五)全省各级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互查、督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严密组织实施,确保互查不走过场。省住建厅将对各地互查情况进行检查,对于组织实施不力和互查质量低、流于形式的市、县区住建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及电话:蔡勇  182266516560551-62871552,资料报送邮箱: 1763345751@qq.com

 

附件:1.互查县区名单

2.安全检查表格(在公共邮箱3268128645@qq.com中下载,密码:zjtzac123

 

 

 

                    2018731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