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和信息服务,进一步规范建材采购信息填报工作,提高建材采购、使用环节诚信水平,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材料采购信息填报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本市开展建设工程材料采购信息填报工作。
“通知”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购的主要建材,以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或站点采购的混凝土主要原材料,应进行采购信息填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建材采购信息填报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进行网上填报;预拌混凝土原材料采购信息填报工作由混凝土搅拌站负责,按站点进行网上填报。
实行采购信息填报的建材品种为建筑钢材、预拌混凝土、装配式建筑部品、墙体材料、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建筑外窗、保温材料、预拌砂浆、给排水管材管件、散热器、电线电缆、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器、暖通空调设备等重要结构及功能性材料和设备;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品种为水泥、砂、石、外加剂、粉煤灰、矿粉。
填报的具体内容为材料供应企业名称、供应企业注册地、材料名称、采购价格、采购数量、规格型号、产品技术指标以及材料进场验收人员等相关信息。
同时,“通知”还要求材料供应企业通过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填报企业名称、产品技术指标、生产企业产能、排产计划、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采购单位、采购数量、采购价格和运输方式等基本供应信息。
与原《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备案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1〕19号)相比,“通知”主要有以下三处调整:
一、扩充了采购信息填报的范围。增加了混凝土搅拌站采购的混凝土主要原材料的填报,以及材料供应企业基本供应信息填报内容。
二、调整了采购信息填报的材料品种。新增墙体材料、电线电缆等产品采购信息的填报;取消配电设备、防火消防设备等产品采购信息的填报。此外,将原有的“产业化住宅结构性部品、产业化住宅功能性部品”合并为“装配式建筑部品”;将原有的“太阳能热水器”调整为“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器”;原有的“塑料管材管件”调整为“给排水管材管件”。
三、完善了采购信息填报的具体内容。填报信息增加了材料供应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供应企业注册地、材料名称、采购单价、产品技术指标等相关信息。
下一步,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本市建设工程建材的使用管理、监督和服务,建立建材供应企业信用管理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保障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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