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城市设计是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的有效手段。当前我省城市正值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但也出现了城市缺乏地域特色和文化特色、城市总体空间形态无序、高层建筑遍地开花、建筑设计“贪大、媚洋、求怪”等问题。为进一步指导全省科学推进城市设计工作,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塑造城市特色,规划建设富有活力、彰显魅力、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城市,根据《城乡规划法》、《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我厅制定了《河南省城市设计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按照《导则》要求,积极开展工作。
《导则》将试行一年,各地在试行过程中针对导则存在的问题和好的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我厅也将在认真总结各地城市设计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各地意见建议,对《导则》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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