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7-27 来源:宁夏自治区住建厅-通知公告

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决定在全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系列部署为指导,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全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为重点,统一使用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文书格式样本,严格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评查范围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类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案卷评查。重点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类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各地有条件的单位可进行研究探索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类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全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综合执法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评查内容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主要包括:(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二)事实认定及证据固定是否完整充分(三)执法程序是否规范;(四)法律依据是否准确;(五)自由裁量权行使是否适当;(六)行政执法文书的格式、送达、归档是否规范;(七)行政执法决定落实是否到位;(八)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到位(详见附件: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

  四、评查方式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一般在每年四季度开展,各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年中开展评查工作。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下级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评查方式可采取日常自查、集中评查和互评互查等方式进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专家和公职律师等组成的评查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进行现场评查,也可调取各地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查阅行政执法案卷为主,结合听取汇报、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向所评查案卷的承办人员、案卷管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核实有关情况。评查结束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评查结果以通报的形式向全公布,对执法水平高、案卷制作规范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案卷评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对连续年问题较多,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抄送当地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措施,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途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领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全面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积极推进,以点带面。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见附件),统一规范使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师范文本》。重点指导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各县()采取随机抽查。各市住建部门和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在积极推进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同时,要对所属县()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工作,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三)实事求是,总结完善。各地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执法监督局反馈,厅将对评查标准及文书式样进行修改完善。对各地在开展案卷评查过程中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将及时进行总结推广,以此推动全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


详见附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内容和标准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727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


评查内容和标准

分值

一、基础标准部分

不设具体分,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项内容,判定该案卷为不合格卷

主体

合法

1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具备法定资格;

2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3

被处罚主体认定准确。

违法

事实

清楚

证据

确凿

1

违法事实与情节认定清楚,表述准确;

2

认定违法主体和违法行为的证据充分,并且主要证据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适用

法律

准确

1

实施行政处罚有明确、有效的法律依据;

2

适用法律正确,且引用条、款、项、目准确、完整;

3

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程序

合法

1

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

2

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3

作出行政处罚前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陈述和申辩;

4

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举行听证;

5

行政处罚决定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履行集体研判法制审核程序;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转办或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上报;

6

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有送达回证;

7

依法应当移送其他机关的案件,必须移送。

二、文书规范标准(100分)


立案

阶段

5分)


立案审批文书

5

1

有案件来源,即注明案件是来自现场检查、举报、交办还是移送等内容;


1

2

有案情记载;

1

3

有承办人意见,应当注明当事人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



1

4

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签名和日期;

1

5

在规定的时间内立案。

1


评查内容和标准

分值

调查

取证

阶段

(35)

1

检查勘验笔录

10

1

有现场检查的的起止时间、现场记载;

2

2

现场检查的内容清楚;

2

3

有被检查人的基本情况;

2

4

现场检查情况记录准确、客观、全面;

2

5

有被检查人对笔录的意见及签名(被检查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的,应有见证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

2

2

询问笔录

10

1

有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

1

2

一份询问笔录针对一个被询问人;

1

3

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完整;

1

4

询问笔录记录的内容完整;

2

5

有两名执法人员的签名;

2

6

笔录有询问人逐页签名(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应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

2

7

笔录中有涂改之处时,应有被询问人压指印、盖章或签名。

1

3

调查取证与保存证据文书

10

1

完整记录被调查取证人的情况;

1

2

调查取证事由正当;

1

3

调查取证的地点、时间准确具体;

1

4

提取的证物应与案件有关;

1

5

调查取证物品的状描述完整准确(包括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1

6

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名;

1

7

有被调查取证人签名或盖章(被取证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的,应有见证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

1

8

有行政机关的印章和日期;

1

9

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须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1

(10)

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

1

4

鉴定文书

5

1

有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

1

2

有申请鉴定的时间及内容;

1

3

有明确的结论性意见;

1

4

有鉴定部门印章、日期及鉴定人员姓名。

2


评查内容和标准

分值

审查

决定

阶段

40分)

1

案件处理的审批文书

5

1

案由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记载准确;

1

2

违法事实记录完整,证据确凿、充分、处罚依据明确;

1

3

承办人的意见明确、具体,有签名和准确的日期;

1

4

有法制机构的审查意见;

1

5

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明确、具体,有签名、日期。

1

2

违法行为处理告知书

5

1

当事人名称准确;

1

2

载明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

1

3

明确告知拟给予行政处罚的内容;

1

4

明确告知当事人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权的期限;

1

5

处罚机关的印章、日期完整。

1

3

听证通知书

4

1

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具体、准确;

1

2

明确告知听证主持人的姓名;

1

3

注明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和有要求听证主持人回避的权利,告知当事人无故不按时参加听证视为放弃听证权;

1

4

处罚机关的印章、日期完整。

1

4

听证笔录

4

1

准确记载举行听证的起止时间、地点;

1

2

载明听证主持人、记录人、当事人、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的基本情况;

1

3

载明当事人对案件涉及的事实、证据、依据方面的陈述和申辩的内容;

1

4

有当事人的签名。

1

5

听证报告

4

1

载明案由;

1

2

载明听证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情况;

1

3

当事人针对处罚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情节、选用法律等提出的理由和依据及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的要求及依据;

1

4

载明听证结论。

1

6

行政处罚决定书

18

1

有当事人基本情况(公民: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法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2

2

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依据;

4

3

有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4

4

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并告知若逾期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规定;

3

5

有告知当事人如不服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2

6

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机关印章、日期。

3


评查内容和标准

  值

送达和

执行阶段

15分)

1

送达回证

5

1

载明送达文书和名称;

1

2

载明受送达人名称(姓名);

1

3

载明送达时间、地点;

1

4

送达方式准确;

1

5

有送达人、收件人员的签名、行政机关印章。

1

2

罚没款(物)票据

4

1

处罚机关应当和罚款收缴机关分离,法律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的除外;

1

2

应使用合法罚没票据;

1

3

票据填写规范、准确;

1

4

缴纳罚款期间正确,加盖处罚机关印章。

1

3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文书

3

1

案件名称准确、被申请人基本情况清楚;

0.5

2

申请执行项目准确;

0.5

3

案情叙述完整准确;

0.5

4

强制执行理由正确;

0.5

5

案件主要材料齐备。

1

4

结案报告

3

1

案由清楚;

0.5

2

载明结案理由;

0.5

3

载明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未执行部分应有说明;

0.5

4

罚没财物应有处理结果;

0.5

5

有案件调查人员结案意见及签名、日期;

0.5

6

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同意结案的意见和签名、日期。

0.5

案卷

归档

(5)

1

一案一卷(特殊情况分正副卷的除外);

0.5

2

使用统一规范的卷宗封面、一卷一号;

0.5

3

卷内文字应当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书写;

0.5

4

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填写规范;

0.5

5

卷内材料排列有序(应按时间顺序排列,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前,其余文书按时间顺序排列),装订整齐;

0.5

6

卷内材料有规范的页号;

0.5

7

不能随文书装订立卷的证据,应放入证据袋中,随卷归档;

0.5

8

卷内无金属物;

0.5

9

破损的文书应修补或复制;

0.5

10

案卷归档及时。

0.5

备注

1、案卷评查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609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未能维持的案卷均为不合格案卷

总计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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