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7 来源:海南省住建厅-省政府文件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省政府决定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取消3大项、6子项,下放1子项,调整为其他权力1大项,合并4大项、1子项,更名4大项、9子项,调整实施部门2大项,新增2大项、3子项。

  调整后,有关单位要抓紧衔接落实,对取消的事项要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对下放和调整实施部门的事项要做好承接工作,对其他调整的事项要理顺办事程序,优化政务服务,切实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

 

  附件:1.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3大项、6子项)

  2.省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1子项)

  3.省政府决定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的行政许可事项(1大项)

  4.省政府决定合并的行政许可事项(4大项、1子项)

  5.省政府决定更名的行政许可事项(4大项、9子项)

  6.省政府决定调整实施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2大项)

  7.省政府决定新增的行政许可事项(2大项、3子项)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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