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海南省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落实本省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海南省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导则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建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导则的实施、应用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至建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近零能耗示范楼,邮编:100013,联系人:陈曦,联系电话:010-64693257)。
附件:海南省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试行)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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