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施工现场春季复工复产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2 来源:北京市住建委-通知通告

京建发〔2024〕100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全市施工现场春季复工复产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2024年全市施工现场春季复工复产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当前,全市已进入复工复产时期,人员流动性大、各类安全风险叠加。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确保各施工现场平稳有序复工复产,自即日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全市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施工现场春季复工复产安全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标

  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委及各参建单位务必要保持清醒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意识。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开展施工现场生产及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抽查工作,做到深挖细查、不留死角,落实责任、立查立改,全面根除事故苗头,坚决防范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本市施工现场春季复工复产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二、检查安排

  即日起,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委针对全市在施复工工程分别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抽查,重点抽查城镇老旧小区工程、重点区域工程、学校医院及养老机构在施工程、在用(经营)建筑内装饰装修工程等为主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

  三、检查重点

  (一)工程质量方面重点抽查内容

  一是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各参建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及资格情况,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到岗履职情况。

  二是混凝土结构、防水工程、外墙外保温、建筑外窗、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和涉及重要使用功能工程部位的施工质量情况。

  三是技术交底及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验收等重要工程资料签署情况。

  四是施工单位施工过程控制及精细化施工水平情况,施工现场工艺样板间制度落实情况。

  五是监理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对施工质量履行监理职责的情况。

  六是参建主体落实建筑材料、钢筋质量、预制混凝土构件进场验收、现场使用等环节主体责任情况及落实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驻场监理制度情况。

  (二)施工安全方面重点抽查内容

  一是依据《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的通知》(京建法〔2015〕3号)文件,落实本市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的要求情况。

  二是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项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

  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贯彻执行情况,包括“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审、论证、验收与执行情况。

  四是动火动焊作业分级审批、旁站看护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动火作业现场周边未进行可燃物清理,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动火作业,施工动火前未登录市消防救援总队“动火作业报备系统”按照“三证、三照、三查”要求进行报备等问题。

  五是落实极端天气下施工安全风险预防预控措施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带班工作制度,预先编制极端天气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施工防护保障措施。

  六是落实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工作措施情况。应制定消防和应急预案,确保消防设施及器材齐全、完好和功能完善。严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七是落实施工现场生活区消防管理措施情况,是否存在生活区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车未在固定场所停放、违规进入临建房屋、未在由专人在指定地点进行充电等问题。

  八是按照《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作业安全影像追溯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23〕451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危险作业安全影像追溯管理要求的情况。

  九是落实高处作业“四必须、三严禁、五不登”要求。施工现场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高处作业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防护栏杆、安全防护棚、安全平网、安全立网的设置情况。

  十是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情况。

  十一是落实重点时段、节假日期间、8小时之外的各项管理措施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带班工作制度、停复工各项管理措施、落实本市重大活动期间各项工作要求等。

  十二是按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情况,确保塔机基础稳定,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齐全有效,结构及连接件符合要求,严禁在极端天气下强行施工。

  (三)市场行为重点抽查内容

  一是施工发包承包情况: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情况;承包单位资质与承揽工程范围匹配情况;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工程、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注册执业人员资格情况: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与执业范围匹配情况。

  三是建筑劳务用工管理情况:劳务管理体系建立情况;专职劳动力管理员设置情况;劳务作业人员备案情况;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情况。

  (四)扬尘管控重点抽查内容

  一是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建立扬尘治理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制定大风、空气重污染等极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二是施工现场实现工地周边围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项措施”。

  三是建立进门查证出门查车记录及车辆冲洗记录台账,工程出入口两侧各100米路面实现“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

  四是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封闭式垃圾站,垃圾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按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五是按要求安装、使用和管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六是建设单位对建筑垃圾消纳情况进行备案,施工单位按要求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备案。

  七是对施工现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信息编码登记,对进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施工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面开展施工现场春季复工复产安全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开展深入细致的隐患排查活动。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逐一销项,整改后应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二)加大检查力度。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力度。对违法违规的作业单位和个人,要综合运用记分、罚款、警示为风险企业、暂停执业资格、问题通报、信用惩戒、集中约谈、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产生震慑效应,提高企业和个人违法成本,达到处罚一家、震慑一片,曝光一起、教育整体的目的,形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高压严管工作态势。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工作情况梳理总结。各区应将本次大检查工作情况文字总结以及附件表格,于4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邮箱jdzz01@zjw.beijing.gov.cn,联系人贾沛霖,联系电话010-55597436。

  附件:全市施工现场春季复工复产安全大检查工作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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