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录入的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4-03-26 来源: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动态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9〕731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2024100号)等要求,近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及核备工作的通知》主要开展如下工作

一、开展存量信用信息核查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将对部系统中已录入并经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或其指定机构审核发布的各资质等级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信息开展核查。

即日起至2024年6月,各从业企业开展自查自纠。2024年7月-12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将组织各市(省直管市、县)交通运输局、厅直相关单位、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对存量信用信息开展核查。

组织信息补录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人员)业绩等信息尚未录入部系统的,各从业企业最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竣(交)工的存量业绩信息补录工作,之后部系统将关闭补录功能。

增量业绩实施登记管理

2025年1月1日(含)后,部系统对新开工和在建的所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新的业绩登记管理模式。

工作指引

(一)各从业企业在进行信息录入前,应仔细阅读《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及核备工作的通知》,按通知要求填报信息通知及相关附件电子版可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信息公开”栏目查看https://jtt.ah.gov.cn/public/21701/122206551.html)

(二)企业在部系统使用过程中遇有操作方面问题的,请咨询系统技术支持单位:广东东方思维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在部系统注册过程中遇有问题的,请咨询注册审核单位: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施工企业);中国公路勘察设计协会(设计企业);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监理企业)。联系方式部系统“联系我们”栏目

(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负责部系统信用信息定期抽查、受理投诉举报;安徽省交通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负责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人员)业绩信息审核;各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注册的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基础信息辖区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人员)业绩信息审核

企业在部系统信息补录过程中遇有问题的,请按照职责分工咨询对应事项审核单位,各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安徽省信息核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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