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开展燃气安全科普视频拍摄和推广服务的公告
各受邀报价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需要,我厅拟委托第三方开展海南省燃气安全科普视频拍摄和推广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海南省燃气安全科普视频拍摄和推广服务
(二)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85000元(捌万伍仟元整)
(三)采购需求
1.视频拍摄完成时间。2025年1月底前完成(每月完成不少于1个视频)。
2.服务内容。负责视频创意策划、定制脚本撰写、视频拍摄、后期制作和推广等,视频内容以普及燃气安全知识为核心,采用不同形式指出燃气使用中的安全隐患,宣传正确的燃气操作方法和应急措施,旨在提高公众对燃气安全的重视程度,预防燃气事故,保障市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每条视频完整时长不少于40秒钟。
3.成果提交。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视频拍摄工作,分别以链接和百度云盘、光盘的方式提交,并形成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随时配合修改。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2021年以来参与过政企单位的视频拍摄工作。
(三)组建不少于3人的服务小组,同时团队成员中有一名固定的工作人员负责与我厅进行工作对接。
(四)项目内容需满足:视频创意策划、定制脚本撰写、视频拍摄、后期制作及邀请演员来呈现。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燃气安全科普视频拍摄服务比选评分表》
三、报名参与询价材料
按照下列顺序书装并加盖骑缝章(一式3份及电子版):
(一)封面。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
(二)报价单。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三)单位资信。服务单位营业执照、“信用中国”上无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承诺书。
(四)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中的条件的书面承诺。 “(二)(三)”中要求的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业绩合同、团队成员列表、技术人员从业证等证明材料。
(五)服务方案。围绕采购需求编制方案。
(六)视频作品和案例。视频作品和成功案例保存在U盘提交。
不符合遴选条件,不按要求报送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报名单位不进入遴选。
四、其他
(一)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9日18时(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请提前电话告知),一式3份及电子版(刻录光盘)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409办公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遴选报名”,邮编570204)。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肖工,联系电话:0898-65356592
(二)我厅将组织对报送材料进行评审,从服务方案科学合理、类似工作经验丰富、价格合理较优者中遴选出服务单位。服务单位接到中选通知后,应在10日内与我厅签订委托合同,正式确定相关事宜。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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