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2024年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动态核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30 来源:天津市住建委-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执法检查计划,我委决定开展2024年度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我委通过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按照年度抽查计划规定的比例,随机抽取了部分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开展核查工作。

二、核查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规定》。

三、核查内容

重点核查受检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现有注册人员是否满足相应受检资质标准;提供的企业信用档案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四、核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8月30日—9月29日)

受检企业对照核查内容进行自查。对照相应资质标准,自查企业注册人员数量、等级、专业种类及社保缴纳情况。完善企业信用档案,登录天津智慧住房建设综合服务平台(https://szzj.zfcxjs.tj.gov.cn:30479/),点击“我要办事-角色类型-建筑从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建设工程企业信用-建筑业企业监管(工程监理企业监管)-在线办理”,进入页面,如实填写企业信息。

自查阶段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二)市级核查(9月30日—10月16日)

我委应用信息化手段,比对核查受检企业注册人员数量、等级、专业种类及社保缴纳情况是否满足相应资质标准,并核查企业提供的信用档案信息。核查后对结果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核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市场管理处、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联合组织开展。

(二)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本次核查工作,按照核查内容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

(三)市级核查结束,我委将根据公示意见组织企业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22-24148038。

附件:核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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