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科函〔2024〕100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做好星级绿色建筑施工图专项设计文件论证工作,我厅对绿色建筑专家进行了调整完善,现将符合要求的专家名单公布如下,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应自觉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做好星级绿色建筑施工图专项设计文件论证工作。要熟悉掌握相关政策法规,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论证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星级绿色建筑施工图专项设计文件专家论证时,专家组成员应当从本次公布的专家中抽取,加强对专家的考核管理,在工作中发现违反有关规定要求的,及时反馈厅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处。
附件:绿色建筑专家名单.pdf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3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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