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关于十二届市委第三轮第一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9-04 来源:天津市住建委-通知公告


根据十二届市委第三轮第一批巡视工作部署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4日至7月2日,市委巡视一组对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以下简称“委党委”)开展为期2个月的常规巡视。2023年12月27日,市委巡视一组向委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对市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委党委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压实责任、健全机制、坚决整改。截至目前,集中整改阶段任务基本完成。

(一)深化思想共识,强固政治引领

深刻领会巡视整改重大政治意义,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市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收到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关于巡视、巡视整改的新部署新要求,认真学习市委有关工作要求,认真领会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和领导同志在巡视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第一组长,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领导。委党委聚焦“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举办读书班、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建功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相贯通,与党纪学习教育相融合,持续推动巡视整改立竿见影、走深走实。2024年2月2日,委党委召开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强调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锚定目标、深查细改、动真碰硬,形成上下贯通扎实整改的良好局面。4月16日,委党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逐条检视自查,深入查摆剖析,主动认领责任,明确整改方向,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最扎实的作风切实增强整改内生动力,以高质量民主生活会赋能高水平巡视整改效果落实。

(二)深化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

分管副市长作为领导小组第一组长,严格审核巡视整改方案,严格把关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多次对整改工作进行指导推动,多次作出专门批示。针对保交楼、防范债务风险等方面的重点问题亲自协调解决,推动整改走深走实。

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决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集中整改期间,多次主持研究整改方案及措施,带领委领导班子成员制定4方面181条整改举措。主动牵头认领重难点整改措施65项,多次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亲自约谈对整改问题程序把关不严的相关处室负责人。多次围绕城市更新、房地产市场、工程建设、智能建造等问题召开工作协调会,推动整改任务完成,以整改成效促全年各项任务高标准落实。委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具体细化、严格把关整改措施,对重点问题领衔督办,成立专项推动组,推动问题整改。驻委纪检监察组坚守监督基本职责定位,把推动巡视整改作为派驻监督重要政治任务,与委党委一同扛牢监督责任、压实主体责任,凝心聚力同题共答,以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政治监督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从严从实、见行见效。

(三)深化标本兼治,提升整改质效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强化标本兼治,以市委巡视一组开出的“诊断”和“药方”作为“纲”和“目”,在巡视反馈问题的基础上,查摆了“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明确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一并纳入整改任务清单。构建“日常督促、定期调度、季度听取、分级约谈”管理闭环,建立“蓝军督查”工作机制,成立3个督查小组,督促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整改任务落实。召开中期推动会,委主要负责同志带领委领导班子成员逐条逐项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过筛子”,与班子成员逐个谈话提要求,压实整改责任。委领导班子成员动态跟进整改进度,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健全机制,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对标对表深入改、触类旁通推进改、标本兼治长效改、统筹协调系统改,确保整改问题精准聚焦、整改措施成效明显、整改成果持续见效。

(四)深化成果转化,推动改革发展

坚持抓经济见政治、抓党建促经济,挖掘放大巡视整改成果成效,扎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以系统思维强化用业务讲政治,以住建之“稳”、之“进”、之“立”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天津实践。城市体检、城市更新经验在全国推广;委智慧住建平台建设入选天津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十大典型应用案例;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实施城市交通改善项目,获得“2024年可持续交通奖”;全系统20余个基层党组织荣获市“十项行动”表现突出党支部、市级机关“‘四强’党支部”、市级“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大战大考大课”先进集体等荣誉,让党旗在一线飘扬,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巡视反馈意见相关整改事项落实情况

本轮巡视反馈意见共指出重点问题15个,目前已完成整改7个,基本完成5个,长期整改3个;提出整改意见4条,已落实4条。整改期间共制定整改措施181条,已完成160条。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不到位问题及有关整改意见

委党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的目标任务,在推动民心工程建设、统筹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协调发展、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解决民生关切等重点任务,深入践行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为建设“人民城市”做出了应有贡献。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有不足问题和有关整改意见

委党委坚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关于住建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住建事业提质增效。

(1)针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坚持示范领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第一主题”“第一主课”制度,整改以来,委党委会多次集体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上讲台,讲授“七一”专题党课、校园思政课,在“一把手”培训班进行专题授课,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作党纪专题辅导讲座。举办“住建大讲堂”,先后邀请市委党校、高等院校教授及专家现场开展理论专题辅导。举办“住建微讲堂”,依托天津干部在线平台、学习强国等线上载体,引入“声、图、像、文”等多种形式,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凝心铸魂、指导实践。二是突出集中研讨。细化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和专题学习安排,特别是将《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点内容,以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辅导讲座等形式,多次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同时,深入落实巡听旁听制度,指导各市管单位、直属单位党组织提高中心组学习质效。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刻印在心》;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领部分党员分批次集体参观天津市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展览;各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系统党员干部观看党纪学习教育专题VR展,组织学习《天津市党纪学习教育典型案例选编》,结合典型案例,坚持“以案四说”,深化警示教育。集中青年党员干部观看2部警示教育片,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制定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机关党委委员对口联系机关党支部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实现对住建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全过程指导。三是突出成果转化。聚焦落实“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组织机关各处室及各直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谈思想、谈体会、谈举措,采编制作宣讲视频32部,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聚焦重点宣传,围绕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视察天津提出的关于传承、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方面的重要要求,充分展现5年来我委保护利用传承历史文化遗产的丰硕成果,天津日报头版头条刊发题为《我市在城乡建设中保护历史遗存守住文化根脉》的文章,推出宣讲作品《城市名片 古色今香》,生动讲述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发展故事。聚焦以学促干,中央一套《焦点访谈》主动报道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并给予充分肯定;央视《新闻联播》深度报道天津城市更新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果成效。通过各主要媒体刊发各项成果亮点宣传信息240篇次。特别是,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成果10余篇次;今晚报、天津广播、津云等媒体刊发地铁各条线路建设成效31篇次。四是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台账。结合委党委年度工作安排,研究制定2024年推进民心工程、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等八大类40项任务清单,定期调度推动,及时动态更新,以实际成效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住建系统落地见效。五是优化住房发展规划政策。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发展规划,深入研究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关系,培育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形成租购并举、错位互补、协调均衡的“保障+市场”住房体系。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深入研究租赁市场供需关系。形成住房租赁市场研究及发展建议,对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了深入分析,对市场化租赁住房供给规模、布局和政策支持方面提出了建议。

(2)针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城市更新的重要要求、落实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进展缓慢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对标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特别是中心城区更新提升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研究制定城市更新计划,纳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二是健全法规政策。积极沟通市级立法部门,加快推进立法进程,已启动立法调研工作。同时,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制定支持政策,出台支持盘活存量闲置楼宇调整使用功能、更新项目人防工程建设等配套政策。三是推进体检更新衔接。2023年我市入选“深化城市体检工作制度机制”10个试点城市,探索建立“城市体检发现问题、城市更新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被列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向全国推广。四是谋划实施更新项目。突出“三量”抓实城市更新项目,围绕中心城区五大提升计划,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和转化力度。整改以来,累计召开市级专题会议6次,研究审定综合片区更新项目13个。

(3)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要求不充分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梳理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成效,总结我市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情况,提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思路。二是明确职责积极履责。组织相关委局和相关区人民政府联合审议企业入驻资格、组织编制商旅文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我委牵头开展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梳理小洋楼的基本情况,厘清保护名录和分布图。三是推动小洋楼资源盘活利用。规范各区审议企业资格、优化审批流程,拟入驻小洋楼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下的企业由各区负责组织审议,每月统计小洋楼招商引企情况。四是推动城市更新。先农大院地区周边小洋楼保护利用城市更新项目,积极探索业态更新,引入精品酒店、艺术展览等多元业态;意风区东西里洋楼风貌建筑群落城市更新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引入酒店项目;河东区第一机床总厂城市更新项目,已完成部分主体建筑的加固和修缮,多渠道引企入驻园区。五是加大技术服务力度。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深入相关区开展历史风貌建筑专题调研,研究保护利用措施;开展抽查检查,发布维修指南,完成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工作,推动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修缮,做到精准服务。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一是落实向本级党委专题报告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和区政府,形成我市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情况的报告。二是推动全市建立向本级党委专题报告制度。督促推动全市各区均建立了向本级党委专题报告制度,有关区已召开区委专题会议听取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有欠缺问题和有关整改意见

委党委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谋民利、惠民生、保民安”为根本遵循,建立健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工作机制,以高质量住建事业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针对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不够有力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分析研判。从房屋交易量、价格、开竣工等方面按月开展统计分析,全面掌握市场运行全貌。二是开展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工作。在相关区开展现房销售试点,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消除购房群众对期房交付风险的担忧,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三是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建立企业自愿申请、区级审核、市级会商推送的工作程序,积极推动融资授信。四是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完善预售资金监管政策措施,开展业务培训,指导督促各区住建委对可能延期或企业出现资金风险的项目进行重点监管并建立风险项目台账,动态更新,确保预售资金专款专用。

(5)针对群众对物业服务需求不满意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成立行业党委。委成立了市物业行业党委,将市物业管理协会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市物业行业党委。完善“红色物业”项目考核细则标准,组织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成立了党组织,推动“红色物业”示范项目完成考评验收工作,形成“红色物业”示范项目经验汇编。二是紧盯物业管理信访问题。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整顿,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三是强化物业企业信用管理。整改以来,向街道(乡镇)社区推送信用考评结果A级企业,优先作为既有小区物业服务候选人。对72家D、E级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大对所管项目巡查检查力度。修订《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增加街镇的评价权重和创建红色物业的创建信息,202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已在网站上公示。

(6)针对群众出行不便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解决“出行难”问题。发挥市级平台作用,积极协调市级相关部门、有关区政府和建设单位,加快解决制约津涞立交、一号路、天河桥工程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管线切改等难点问题,推动工程顺利实施。二是推动津涞立交桥年内完工。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工程建设,已完成原道桥处拌合厂区域匝道箱梁施工,正在开展北侧桥梁剩余工程建设。同步优化完善匝道设计方案,解决匝道墩柱占用河道问题,确保建设任务完成。三是攻克一号路工程建设难题。压实区住建委主体责任,对已建成道路和雨污水管道进行质量鉴定,推动完成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和对已完工部分结算工作,编制上报初步设计调整方案,督促道路主体工程建设。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一是统筹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办,分管领导每周调度,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目前,地铁4号线北段、7号线南段共34座车站主体完工并实现轨通;地铁8号线14座车站完成主体结构;完成8个区间盾构施工。二是加强民心工程调度。对八里台站、佟楼站等关键点位进行日调度,专题研究解决堵点问题,确保实现顺利通车。整改以来,推动吴家窑站换乘通道规划手续、11号线西段供电等问题解决,实现地铁11号线西段长轨通和环网电通、地铁5号线延伸线开始试运行。

3.关于指导监督各区住建业务用力不足问题和有关整改意见

委党委站在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高度,充分发挥对全市住建工作、城市建设统筹协调的指导推动作用,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功夫,持续提升住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统筹性。

(7)针对编制规划缺乏深入研究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强规划编制系统谋划。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我市城镇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征求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区、各相关委局意见建议,科学合理确定住房发展目标。二是严格重大事项审议制度。修改完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细化党委会决策内容,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制定议题审核程序,确保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策。三是提高研究审议质量。对上会材料进行前置审核,确保审议事项合法合规。委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党委议事决策“十六字方针”,确保党委决策程序科学规范。四是科学确定住房发展目标。综合考虑人口变化、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城镇化率等因素,科学预测住房需求,持续优化住房发展目标,编制我市2024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并公开发布。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一是做好项目策划及储备工作。谋划外环线畅通改造、完善机场周边基础设施、北部新区交通支撑等工程项目,推动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纳入市级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加大督查解决问题的力度,加快民心工程实施。二是科学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制定完善住房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积极对接市级相关部门争取资金保障和前期工作支持,加快开工建设。

(8)针对政策制定不能适应发展需要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充分研究综合管廊利用政策。对综合管廊入廊情况及收费情况进行再次摸底,会同市级相关部门专题研究综合管廊利用政策、综合管廊管线入廊问题,做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收费等工作。二是完善消防审验信用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信用管理工作、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领域行政行为信息记录工作,建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服务信用管理机制,强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领域信用管理。三是加强消防验收技术保障。开展天津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专家库征集工作、开展天津市特殊消防设计专家征集工作,完成消防验收专家征集、认定消防设计专家入库工作,并在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修订非居住存量房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政策,进一步完善房源面积、项目退出管理、公共服务配套建设等方面规定。

(9)针对指导监督各区住建业务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厘清职责分工,明确市区两级公产房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细化市级公产房资产管理、租赁管理、房屋修缮和安全使用管理等方面内容,研究市内六区直管公房经营、修缮管理考核工作,压实属地住建委责任。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完善房屋征收管理制度。研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内容,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开展档案数字化管理。

4.关于深化改革举措不够有力问题和有关整改意见

委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深化改革为抓手,推动转变城乡建设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10)针对内设机构职能设置有短板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调整优化处室职责。对照中央和住建部的新要求,委党委经深入调研,将“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写入相关处室职责,强化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的行政管理力度。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开展内设机构改革,主动对标对表中央、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重要要求,在对机关内设机构设置、职能职责设置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基础上,增设相关处室,负责组织城市体检评估,推动城市更新工作。

(11)针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打造“标准引领、规范统一、便捷高效、数字赋能”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体系。二是落实建筑业“十四五”规划,做大做强建筑业企业。巡视以来,共指导30余家建筑业企业申报住建部审批资质,有12家建筑业企业分别获批住建部特级资质、一级资质。三是引优去劣。成功引入中建三局、中建五局、中集建造等优秀央企在我市设立子公司,中能建集团东北电力第三公司整体落户我市。整改以来,建筑业企业整体实力得到提升。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补齐政策“空白”。研究制定建筑业企业跨省变更迁入我市资质核定有关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时效,服务优质建筑业企业落户天津。

(12)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存在薄弱环节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实现二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电子证书线上办理,解决了“批后等证”最后一公里问题。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组织开发完成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批系统,提供便捷的审批服务,实现上线运行。

5.关于防范化解风险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和有关整改意见

委党委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制度机制,分类精准施策,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隐患和债务风险。

(13)针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犹存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整改以来,召开党委会传达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署安全生产工作9次,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市、区两级住建执法部门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工程9793项次,下达整改通知书2446份、责令暂停施工通知书71份。二是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充分借鉴新型施工装备应用经验,制定我市智慧工地建设标准。依托天津市智慧住建综合平台,利用“网络+监管”模式,对项目抽查检查,提高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动态核查1124家,其中,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118家。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一是制定行动方案。制定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召开全市部署工作会议,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二是强化督导指导。组成督导组深入各项目、企业开展暗查暗访,压实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目前,共检查418个项目,发现安全隐患问题1214条,全部整改完成。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差距问题及有关整改意见

委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大管党治党力度,持续推进政治生态向善向好。

6.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问题和有关整改意见

委党委把政治生态建设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落实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机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涵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持续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实现正气充盈、政治清明。

(14)针对政治生态修复力度有欠缺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持续净化政治生态。落实定期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形成年度报告,明确整改措施。召开系统政治生态建设推进会暨警示教育大会,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系统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深入剖析住建系统违纪违法案例,持续增强净化政治生态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建立重点问题台账,项目化推动解决。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高标准高质量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提纲。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三是涵养积极健康党内政治文化。分层分类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不断强化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党组织书记“一把手”、处级党员领导干部、青年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开展“文明有礼天津人”主题活动宣传,营造家庭文明新风尚。四是强化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对“一把手”日常管理,健全完善谈心谈话机制,制定列席直属单位党组织会议计划安排,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开展离津报备和考勤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排查整治工作。举办住建系统“一把手”、优秀年轻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做好重点对象教育培训。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委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清单”,督促各级领导班子认真制定“两清单”,依据时间节点安排,逐条逐项推动落实。开设专栏,督促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制发工作提示,对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纪学习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在全系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主题警示教育月活动,开展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专题警示教育,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做到警钟长鸣、警示常在。三是强化法律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党章等党内法规学习。制定完成我委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重点抓好住建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运用。四是对系统内发生的反面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监督推动基层党组织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刻学习反思,形成震慑之效。

(15)针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扛实领导责任。落实“四个亲自”,做好统筹谋划,定期听取汇报,加强管理监督,督促委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管党治党各项工作。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坚持责任记实监管季调度工作机制,定期督促推进,确保落地落实。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大额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排查,堵塞资金分配使用方式和程序、资金管理制度和分配使用中的隐患漏洞。对相关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抓好审计问题整改,规范权力运行。三是从严管理队伍。与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开展履职谈话、廉政谈话,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为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讲专题纪律党课,督促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的理论和党性教育。四是严格执行制度。完善“三重一大”和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严格党委会议题申报审核程序、印章管理使用,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一是全面排查纠治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权审批事项及存在问题。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会多次研究,围绕事权设定依据是否充分、办理程序是否规范、决策主体是否适格、工作制度是否健全等内容,督促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加强对表面合法合规、背后利益交换问题的全面排查。二是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惩腐败行为。发挥“数字住建”平台保障优势,健全“一体化”综合数据库,全面规范自由裁量权,把权力运行关进智慧管理的笼子,加强有效监督制约。

(16)针对“一岗双责”落而不实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扛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认真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两清单”,按时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将分管领域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全面从严治党“两清单”及工作报告。二是开展主责谈话。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积极开展履职、廉政谈话。分管委领导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相关处级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提醒谈话约谈。

7.关于履行监督职责有差距问题和有关整改意见

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探索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实践路径,细化确定监督事项、精准化纠治突出问题、常态化推动贯彻落实,全面加强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督执纪水平。

(17)针对政治监督存在薄弱环节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强化集中学习。通过党支部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交流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领域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全市住建工作会议精神,打牢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调整完善《驻市住建委纪检监察组政治监督台账》,采取现场检查、听取专题汇报、调阅相关资料、查阅整改台账等方式,实地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坚持督进度、督质效、督责任,深入委相关处室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并约谈处长了解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要求,确保处室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将推动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列入政治监督台账和年度重点工作,通过列席会议、印发工作提示、约谈主要负责同志、现场检查等方式,对8项整治重点进行监督推动。四是精准监督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人民至上,强化问题导向,围绕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将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一是修改完善《关于对市住建委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开展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围绕市住建委承担的4项行动和5项主动融入参与的行动,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监督重点、监督方式和具体措施。二是通过“三会一课”等方式学习“三个区分开来”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抓好贯彻落实。

(18)针对对基层纪检干部业务指导不具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开展“以会代训”。召开市住建委、市国动办系统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教育整顿总结会议、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等,传达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最新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将纪检监察工作重点任务传导到基层纪检组织,压紧压实基层纪检组织责任。二是高质量开展全员培训。组织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培训,期间邀请市纪委监委联系室、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有关同志结合实践经验对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案件质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针对性授课,组领导分别结合实务经验,围绕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常见问题和基层纪委执纪审查文书文本进行专题答疑和解读,进一步提升基层纪检干部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组织基层纪检组织开展观摩交流活动。组织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赴基层单位纪委观摩交流制度建设、政治监督等档案规范化建设成果,达到促进基层纪检组织和基层纪检干部分享工作经验、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履职能力的目的。四是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深入各基层单位与纪检工作分管领导、干部进行调研检查和监督指导,及时掌握不同单位的行业特点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基层纪检组织在监督检查和执纪审查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五是配齐配强基层纪检干部队伍。督促推动党委建立健全基层纪检组织,配齐配强基层纪检干部,在委党委的支持下,市住建委直属基层党组织均已配齐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及专职纪检干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落实层级监督,积极构建上下贯通的闭环管理体系,实现监督全覆盖。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一是组织对基层纪检组织执纪审查文书进行研究,形成《基层纪委执纪审查常用文书文本》。二是组织开展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培训,对《基层纪委执纪审查常用文书文本》进行解读,进一步推动基层纪检组织执纪审查工作规范化。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一是制定《驻市住建委纪检监察组执纪审查工作指导机制》并印发系统各纪检组织。二是指导系统各单位纪委制定(修订)制度72项。

8.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不够到位问题和有关整改意见

委党委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抓业务就必须抓思想、抓作风、抓廉政,梳理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举措,形成责任链条闭环。

(19)针对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质效不高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强化制度机制公平公正公开。建立四级精准服务、帮办服务、延时服务、7×24小时预约服务、午休值班服务等制度。优化完善“综合受理接审分离”模式,构建权责清晰、分工明确、运行规范的审批工作闭环。完成政务服务平台审批系统优化升级,在“接件、受理、审查、审批”环节分别设置审批权限,通过信息化手段形成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明确八大板块608种违法行为的裁量基准,更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明确大额资金监管责任。对各类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申报、使用和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制定计划安排,开展经责审计,规范权力运行,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印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审批窗口工作管理规定》,规范窗口及工作人员行为,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20)针对对国有资产监管不严不细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摸清底数,推动闲置资产盘活。全面排查企业闲置资产情况,分批组织推动盘活。二是强化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适时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业务培训。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纳入财务监督检查范围,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是加强对闲置资产审计监督。在直属单位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中,将被审计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列入重点审计内容并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倒逼规范资产管理。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全面梳理所属企业闲置资产情况,指导制定资产盘活计划,分批组织推动资产盘活相关工作。将企业盘活进展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畴,深入基层为企业盘活资产答疑解惑、提供支持。

9.关于推进机关作风转变不到位问题和有关整改意见

委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和“四下基层”重要指示精神,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深入整治不担当不作为,发挥教育引导、考核“指挥棒”和监督执纪作用,推动机关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21)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屡禁不止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印发为基层减负工作机制方案,建立定期研判、通报机制。建立“城市体检发现问题、城市更新解决问题”闭环工作机制。实行城中村改造工作联审机制,通过召开全市城市体检工作会,主动现场服务。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一是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研。注重调查研究和“四下基层”,建立委领导包区调研服务工作机制,委分管领导分别包联相关区,推动解决各区实际问题。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赴直属单位、窗口单位、央企等开展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赴民心工程、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现场,检查施工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在协同系统发文审批流程设置审核环节,将发文质量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从源头杜绝“公文上的形式主义”。

(22)针对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时有发生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研究制定委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举办住建系统“一把手”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党纪学习教育”等专题网络培训班。二是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统筹做好2023年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和机关绩效考评工作,将全委重点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承接急难险重任务情况、市绩效考评任务完成情况、干部日常表现情况等作为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三是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督促个别基层单位召开全体员工大会,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对涉及群众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定期报告推动研究的工作机制,不断压实责任分工。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自整改以来,选派60余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住建部、市级专班,委巡察、信访、审计岗位和重点工程、基层单位进行培养锻炼。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问题及有关整改意见

委党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加强班子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10.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短板问题和有关整改意见

委党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完善议事决策机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不断提高议大事抓大事能力,确保班子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3)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把关不严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政治意识和执行自觉。二是修改完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严把委党委会研究审议事项审核程序,确保决策依法合规。

针对整改意见,一是加强对巡察干部队伍的整体谋划。制定加强巡察干部教育培训措施,在今年首轮常规巡察、接力巡中周密安排巡前培训。制定抽调巡察干部考核评价程序并落实相应考评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程序,增强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按照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制定巡察工作流程指引,把各项制度要求融入巡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1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系统谋划不够问题和有关整改意见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站在改革发展全局的高度,加强干部队伍综合研判和统筹谋划,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修订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举措,不断浓厚干事创业氛围。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培养,持续优化人才规模、结构和质量。

(24)针对处级干部年龄结构不够优化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规划,明确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和具体任务,确保形成“梯次配备合理、专业优势互补、来源渠道广泛、后备资源充足”的工作格局。二是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年轻干部工作,制定加强年轻干部管理具体措施,加强年轻干部选拔任用。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一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对机关干部特别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轮岗交流,提高处级领导干部专业背景和机关处室职能匹配度。二是畅通交流渠道。基层单位之间、基层单位与机关之间、委内与委外之间,通过调任、转任、提拔,对干部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效能,同时促进干部的个人成长和发展。

(25)针对对所属单位选人用人监督指导力度有欠缺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直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检查计划安排,确保实现直属单位选人用人检查三年全覆盖。常态化做好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指导。二是印发有关通知,要求直属单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结合现有人员编制及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标准和程序,依法依规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公开招聘、职称聘用、工作人员培训等计划。三是强化专题培训,开展“一把手”选人用人工作专题培训,举办干部人事工作业务培训班,开展政策理论、工作程序、标准要求等方面培训。四是配合做好市管单位选人用人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年度评议工作已完成。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一是举办干部人事工作培训班,对各直属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及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二是明确要求直属单位调整组织人事干部前应当书面征求委相关处室意见,对直属单位党组织提拔调整干部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人选情况进行了审核、考察,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26)针对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有欠缺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多渠道有针对性地引进紧缺专业人才。结合编制空缺情况,通过公开招录、区县遴选、引进相结合的方式,补充具有建筑土木、智能建造、经济等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的专业人才进入委机关部门。二是结合机关内设机构调整,优化各处室专业干部配备,调整后,住房和工程建设等业务处室专业干部占比达到70%。三是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住建大讲堂、网络专题班等形式,开展机关干部业务培训。四是指导各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人员编制和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公开招聘计划,推动开展职称评聘工作。

1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用力不够,党组织引领带动作用不强问题和有关整改意见

委党委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不断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提高“头雁”队伍政治素质、党建水平。

(27)针对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实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级党员干部培训的第一主课,聚焦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二是严格评优评先标准,开展年度“‘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培训要求,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举办线上线下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党支部书记应训尽训。四是强化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结果运用。树立实干实绩的鲜明导向,将巡视、巡察、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等工作的评定结果,以及日常综合表现,应对急难险重大战大考大课等任务情况,作为党组织评选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高质量组织召开年度市管单位党委(党组)和机关党委书记,以及机关各党支部、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将考核结果纳入委绩效考核。

(28)针对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不完善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依托党内统计系统对各基层单位成立党组织情况进行摸排,印发工作提示,要求各单位对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督促其严格按照规定成立党组织。二是建立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台账,及时动态、规范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三是认真排查、动态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委员配备情况,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均已配齐。四是建立换届选举工作台账,落实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每季度第一个月对涉及换届选举的党组织进行书面提醒。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汇编《基层党建工作实务手册》,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9)针对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不充分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突出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提高督促指导频次,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二是为全面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开展企业党组织“党建入章”自查自纠工作,所属国有企业均实现“党建入章”。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一是健全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考核,将城市更新、住房保障等纳入年度党委工作要点,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一体推进。二是激励党组织、党员充分发挥作用,大力宣传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三新”“三量”、津南区八里台镇“5·31”局部地面沉降处置、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抢险等急难险重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我委3个党组织、6人次被市级表彰和市级媒体重点宣传。

(四)关于整改责任压得不实问题及有关整改意见

委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担负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四个融入”、落实“三级递进”整改要求,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以抓好巡视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13.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和有关整改意见

委党委坚持政治整改要求,定期听取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整改任务的统筹调度、跟踪督办,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折不扣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30)针对抓巡视整改韧劲不够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成立领导机构,组织班子成员加强“四个方面”学习,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四个亲自”职责,带领党委“一班人”分兵把守,形成委党委统揽全局、各单位分工负责的整改工作局面;召开专题推动会等,督促重点问题深改、实改。及时向上级组织和领导报告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健全巡视整改调度工作机制。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各级整改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整改督查,形成情况报告。

14.关于日常监督不扎实问题和有关整改意见

驻委纪检监察组坚持自上而下全链条压实整改责任,聚焦重点问题整改,靶向跟进监督,以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为关键所在,建立上一轮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事项监督台账,及时跟进监督推动党委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实打实的做到同向发力、同题共答。

(31)针对精准监督党委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整改上用力不足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建立上一轮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事项监督台账,并监督推动党委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与党委同向发力,做好未按期完成整改问题的监督,及时约谈,督促问题整改措施具体落实。

15.关于巡视、审计整改成果运用不足,“举一反三”抓整改的力度不够问题和有关整改意见

委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在持续攻坚的基础上,防止已整改问题反弹,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做到深度整改期一抓到底、持续用力。

(32)针对巡视、审计整改成果运用不足,“举一反三”抓整改的力度不够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业务学习,加强支出管理,做好合同支付环节的审核把关工作,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无预算不支出;严格审核合同约定条款,不满足支付条件不予支付。进一步严格合同资金结算工作,明确报销流程和资金支付条件。二是修订内控手册。梳理排查内控手册中需修订完善的内容及委相关部门存在的重点问题,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针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经督促被审计单位完成整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集中整改,我委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委党委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是初步的,对照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以整改促发展的思路还不够开阔。对标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三新”“三量”等重点工作相关要求还存在短板、弱项,与人民群众对于宜居城市的期待还有差距,尤其是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任务仍然艰巨。二是整改的成效尚未完全彰显。整改措施和制度机制的作用还没有完全释放,“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事项仍需持续用力,力求一竿子插到底。

(二)下步工作打算

委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扎实落实中央、市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要求,围绕巡视反馈意见,以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抓好巡视整改,以高水平成果转化书写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崭新篇章。

1.提高政治站位,锤炼政治担当。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坚决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过硬的作风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推进巡视整改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审计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在扎实整改中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激励住建干部职工善作为、勇担当。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政治机关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涵养良好政治生态。围绕“科技创新、产业焕新、城市更新”,着力“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服务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见行见效,助力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以住建之为铸就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

2.深化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认真贯彻落实巡视整改“四个融入”的重要要求,积极运用“蓝军督查”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措施,确保整改任务长效推进、整改成效持续提升。坚持分类施策、靶向施治。对已经整改完成的任务,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坚持一以贯之、常抓不懈,确保清仓见底;对长效攻坚的整改任务,紧盯关键、狠抓落实、久久为功。进一步加强对整改成效的审核评估,开展“回头看”,压实责任,督促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坚决“回炉补火”。持续破除制约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从机制上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从成效上见真章、育长板、创实绩,确保巡视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3.坚持刀刃向内,强化作风建设。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决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的问题,着力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深度改土治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贯彻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具体措施,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寓于监督管理之中,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强化自我革命和自我警示,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和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住建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4.强化履职尽责,锻造住建铁军。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工作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聚焦行业大事要事,发挥基础和支撑作用,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围绕重点任务,把握关键环节,强化创新引领、深化改革举措。聚焦稳投资、稳预期,推动建筑业产值稳步增长,扎实化解债务风险。聚焦保民生、促转型,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三大工程”建设以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持续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全面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加快城乡绿色建筑普及推广。聚焦优环境、细管理,持续优化住建营商环境,启动“智慧住建”数字化管理,提升住建政务服务水平。聚焦提质量、保安全,强化建筑施工安全,夯实建设工程质量品质,持续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应急管理体系。聚焦强队伍、抓落实,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住建干部队伍,强化能力素质建设,提高专业能力水平,打造一支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住建铁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任务落实,以昂扬姿态奋进新征程,把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落实到住建改革发展实践中。

5.做好深度整改,力求清零见底。集中整改转为深度整改后,坚决克服“交账”思想和“过关”心态,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已完成的各项整改措施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正在推进的整改措施加强分析研究,集中力量攻关,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把“严”的要求贯彻整改全过程,整改不彻底绝不放过。面对深度整改阶段更多任务涉及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事项的特点,要进一步增强整改的紧迫感,坚持主动进位、超前谋划、合力推进,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长期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29872900;电子邮箱:szjwdjgzc@tj.gov.cn。

中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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