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4年7月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0-18 来源:重庆市住建委-公示公告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4年7月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委党组关于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检查的工作要求,我委于7月11日至18日派出10个检查小组,开展了2024年7月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7月份“四不两直”检查情况

本轮共对24个区县的48个区管项目和12个市管项目开展检查,其中房屋建筑工程39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1个。本轮重点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落实情况、汛期和夏季高温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参建各方落实污染防治及防范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本轮检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541条,其中质量问题199条,安全问题342条(含15条重大事故隐患,涉及10个区县)。                                 

从检查发现的问题类型看,施工临时用电方面45项,占比8.32%;防高坠管理方面37项,占比6.84%;质量检测专项工作方面32项,占比5.91%;危大工程管理方面28项,占比5.18%;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落实方面20项,占比3.7%;污染防治落实情况方面17项,占比3.14%;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方面17项,占比3.14%;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方面15项,占比2.77%;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方面13项,占比2.4%;文明施工方面10项,占比1.85%;监理“十不准”方面8项,占比1.48%;模板支架方面8项,占比1.48%;其他工程实体安全隐患131项,占比24.21%;其他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方面80项,占比14.79%;其他工程实体质量问题80项,占比14.79%。

(二)6月份“四不两直”检查整改回复及处理情况

截至目前,6月份受检区县均报送了整改回复,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理。一是行政处罚,实施简易处罚6起。二是信用管理。对2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记7分,2名专业监理工程师记3分,对5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记20分。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本轮共发现重大事故隐患15条,主要集中在施工安全管理、基坑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及吊装等4个方面,具体问题为脚手架未按方案设置连墙件、基坑超挖且未及时支护、危大工程资料弄虚作假、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特种设备的安全装置失效等,反映出部分项目参建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认识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如黔江区竞发城东街道悦江山项目基坑开挖不符合方案要求,且超挖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秀山县新锦城•锦华府一期项目16名架子工未提供特种作业证书。

(二)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落实方面,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存在未开展施工质量评价、未按规定组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关键人员到岗履职方面,实名制考勤执行不到位,部分项目存在专职安全员不在岗也未能提供履职证明,项目经理带班记录存在代签现象。危大工程管理方面,部分项目危大工程重要节点的验收表缺失,未对危大工程进行辨识判定,现场危大公示牌未更新、内容不全,无方案先作业等问题。如梁平区湖悦天玺A区A1#楼~A12#楼、A14#楼~A28#楼及地下车库项目,危大工程实际作业时间早于方案审批时间,且专家论证签审资料不全。

(三)安全隐患风险仍然突出。目前,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临时用电、高处坠落等3类安全隐患风险仍较为突出,本轮检查发现涉及特种作业类隐患18条,表现为人员台账与现场实际不符,参建单位对特种人员资格审查、现场作业巡视检查频率不足等;高坠类隐患37条,表现为高空作业无可靠安全带系挂点、临边作业无可靠防护等;临电类隐患45条,表现为现场“私拉乱接”、“一机多闸”、电箱配置的灭火器不足等。

(四)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有待加强。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看,部分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意愿不强、发现隐患能力不足,涉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脚手架未按方案施工等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反复发生,没有制定系统性解决和防范措施。从重大事故隐患处置情况看,个别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执法查处存在“宽松软”现象,如2024年6月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检查中,移交两江新区、渝北区、九龙坡区、巴南区、南岸区的5条重大事故隐患,上述区县均未立案查处,仅实施简易处罚6起。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销号机制。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逐一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五定”原则逐项整改销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区县“四不两直”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综合运用警示约谈、信用惩戒、立案查处等手段,进一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和执法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后续检查中仍存在执法“宽松软”问题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委将提级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并将问题整改纳入“八张问题清单”予以督办。

(二)切实做好移交问题的整改查处。对移交的问题清单,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一是要督促相关项目参建单位限时整改,切实消除隐患,对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二是要强化信用信息管理手段,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不良信用行为进行记分处理。三是按时报送整改回复,各区县的整改、复核和查处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在规定时限内反馈至指定邮箱。对督促整改工作不到位、未按时报送整改回复、执法工作“宽松软”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委将予以通报,纳入市安委会对各区县的安全考核评分,每发现一起,扣0.1分。

(三)切实做好汛期和夏季高温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汛期和夏季高温时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时刻密切关注天气和雨量变化,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安全生产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专人24小时盯守等制度。要落实高温时段施工安全管理要求,合理安排作业时段,加强现场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参建单位应切实落实保障安全健康的各项措施,做好人员健康状况检查,确保住宿环境符合要求,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

附件:7月四不两直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8月14日


附件:7月四不两直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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