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暂行办法(修订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10-23 来源:安徽省住建厅-通知公告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重点工程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广德县、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重点工程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优秀建筑业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工作,依据《安徽省省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职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对《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形成了《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暂行办法(修订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研究,相关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11月1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

邮箱:1016729234@qq.com

传真:0551-62871513,咨询电话:0551-62876429

 

 

 

                                                                    2024年10月23日

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暂行办法(修订稿).doc

《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暂行办法》修订说明.docx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