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地方标准《市政工程碳排放计算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10-28 来源:湖北省住建厅-政策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4-40204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24-10-27
文    号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名称 关于湖北省地方标准《市政工程碳排放计算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24-10-28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由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湖北省地方标准《市政工程碳排放计算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发给你们,请各地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该稿内容进行全面、仔细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于2024年11月30日前函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人:邵诚心  

联系电话:027-85877780

邮箱:15623579068@163.com

邮寄单位: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邮寄地址:武汉市汉口常青路45号

邮编:430023

附件:1.湖北省地方标准《市政工程碳排放计算标准(征求意见稿)》

      2.湖北省地方标准《市政工程碳排放计算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0月27日


湖北省地方标准《市政工程碳排放计算标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突出,节能减排工作逐步上升为全世界共识,作为该项工作首当其冲的关键一环,碳排放计算显得尤为重要。市政工程涉及到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供水供电、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诸多领域,是现代化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重点领域之一。然而,目前市政工程领域缺乏科学合理的碳排放计算标准和方法,导致碳排放计算工作的开展存在阻碍。因此,为了深入贯彻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推动市政工程的低碳化发展,编制《市政工程碳排放计算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势在必行。

本《标准》于2024年在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地方标准立项,并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由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理工大学等单位主导编制工作,旨在为市政工程领域建立科学合理、统一可行的碳排放计算标准,通过明晰计算边界、收集关键信息以及构建计算模型,实现市政工程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计算,为将来市政工程的绿色发展之路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本《标准》分为12个章节,1至5章分别是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符号以及总则部分,第6至9章分别为市政工程规划设计阶段、建材生产阶段、建材运输阶段、建造阶段碳排放计算。第10章为市政工程运营阶段碳排放计算,是本《标准》的重点章节,其中对市政工程按照功能活动的不同,分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和管网工程等11类,分别进行其运营阶段的碳排放计算。第11章是市政工程拆除阶段碳排放计算,第12章是市政工程全生命周期碳排放计算。最后是一些表格类的附录内容。

目前,《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报请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予以挂网征求意见。同时,我们也已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发给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按照《标准》编制要求做好意见征集和报审工作。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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