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资质取消,企业如何进行招投标!园林绿化资质核定已于今年4月13日正式取消,这么长时间来,园林企业如何承接工程、园林建设行业如何招投标一直困扰着不少企业主和招投标人员。大家普遍认为以后园林企业承接工程将不再看资质而考察企业资信。其实不然,资质同样重要。
建筑业资质改革让很多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都摸不着头脑,对于取消后,各地园林绿化项目在施工建设过程中,究竟该如何操作?鲁班建业通整理了以下信息,关于园林资质取消,企业又如何进行招投标!近日,住建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1、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文件中应明确以下内容:
投标人应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中,园林专业专家人数不少于委员会专家人数的1/3。
2、不得将“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原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
3、“信用”将作为项目投标、评标的重要参考: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公开信用承诺,并将其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参考,同时也是投标人资质审查和评标的重要参考。
4、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5、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
6、业绩要求:技术较复杂内容的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业绩。(包括综合性公园及专类公园建设改造工程、古树名木保护工程、含有高度5米以上的高堆土、高度3米以上的假山工程)。
据此规定,住建部对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印证的这种观点: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 主管部门、招标人不得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原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但是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参考。并鼓励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以银行或担保公司保函的形式提供履约担保,或购买工程履约保证保险。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技术较复杂内容的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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