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江苏省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江苏省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监理
二、招标项目说明
本项目投标限价不超过48.05万,超过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为江苏省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项目监理,监理范围包括江苏省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建设内容全过程,主要对系统质量、进度、投资、文档、合同、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
监理过程要求覆盖系统开发、建设、实施、试运行、验收、缺陷责任期等阶段,项目计划12个月内完成,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共24个月。
江苏省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情况见初步设计概要(附件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承担大中型信息化项目开发、建设、监理、集成和运维全过程管理的工作能力,在江苏省内或上海、杭州等地拥有专业的技术队伍。
2、投标人自2014年以来,具有2个及以上市政行业投资规模在200万以上的信息化项目开发建设或监理业绩;拟任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行业200万以上的信息化项目开发建设或监理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发布信息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0月9日
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请确定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按要求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10月20日17:00,报名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407室,逾期未报名者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报名时须携带:
1、《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附件2);
2、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信息
投标文件须包含投标报价书,授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书,监理队伍组建(附名单),监理大纲,项目建设建议,售后服务和培训计划,供应商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业绩证明等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正本须盖供应商公章,相关证明文件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供应商公章,招标文件应装袋密封,并在密封处骑缝加盖供应商公章。文件封袋面上应写明投标的项目名称,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投标时间:2017年10月27日09:00—11:00,投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103室。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7日14:00,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103室。供应商拟任项目总监须到现场讲标,讲标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如出现报名并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将继续评标。如没有供应商报名、投标或者没有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有效供应商,将按照有关规定采用其它方式进行采购。
七、评标事项
本次评标将邀请5名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组,评标专家对投标人进行独立打分,投标人综合得分为所有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以投标人综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推荐能实质响应招标要求,确能履行合同且具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积分相同时(精确到0.01),由评标专家组投票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主要按照投标报价、监理大纲、技术建议、技术力量(项目总监技术职称,监理队伍学历和专业、职称和业绩,售后服务和培训计划等)、综合实力(现场演示讲解质量、注册资本、供应商2014年以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相关行业信息化项目获奖情况、供应商近3年盈利情况)等五个部分来综合评分。
八、其它事项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的补充公告。
联系人:孙王奇
联系电话:025-51868785
传真:025-51868622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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