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便道、便桥的建设要求按照现场管理标准化要求执行。第二条便道、便桥的养护管理1、各工区项目部为便道养护责任主体,负责本管区内便道、便桥日常养护管理。要以书面的形式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定其岗位职责、考核标准和奖罚措施,实行路段养护责任人与管理责任人沿路挂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2、路段养护责任人与管理责任人必须加强路况检查,切实将各项养护措施落到实处,提高养护质量,确保施工便道、便桥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3、养护管理的主要内容:3.1路面坑槽,交通标志、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损坏是否及时警示,并按规定时限按时修补;安全隐患是否及时设置规范的临时警示设施告知过往车辆。3.2限速、限载或绕行标志是否齐全,危险路段的警告标志是否齐全,两侧排水沟是否畅通,坡脚有无积水现象等,3.3冬季施工路面防滑、雨季排水、浓雾视线不良、洪水冲涮便道、便桥的应急处理措施等。4、养护检查要求。养护责任人每日全线巡查一次,建立日常巡查记录;管理责任人每周检查一次,检查情况书面报工区项目部工程管理部。5、工区项目部、各工区项目部在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中将便道、便桥的养护列为检查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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