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目的
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有效采取预防措施,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发生。
2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预防措施的策划、实施与验证,适用于局、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为消除潜在不合格原因所采取预防措施实施和跟踪验证。
3引用文件
3.1中建三局ZJS.QM101《质量手册》
3.2中建三局ZJS.QM205《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3.3中建三局ZJS.QM214《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3.4中建三局ZJS.QM215《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3.5中建三局ZJS.QM216《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采用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和局
《质量手册》中相关的术语和定义。
5职责
5.1局企业管理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潜在的不合格信息,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其原因,责成归口责任部门针对主要原因制定预防措施,督促各级相关部门予以实施并跟踪验证。
5.2局科技部负责针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潜在的不合格信息,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其原因,责成归口责任部门针对主要原因制定预防措施,督促各级相关部门予以实施并跟踪验证。
5.3公司、分公司工程技术部门负责针对公司、分公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过程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潜在的不合格信息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其原因,责成归口责任部门针对主要原因制定预防措施,督促各级相关部门予以实施并跟踪验证。
5.4项目技术部门负责针对项目施工过程中潜在的不合格信息分析其原因,针对主要原因制订预防措施,督促各级相关部门或责任人予以实施并跟踪验证。
5.5各级职能部门对本业务范围内潜在的不合格信息,分析其原因,针对主要原因制定预防措施,经同级主管部门评价、审核同意后实施,由同级主管部门负责跟踪验证。
6措施和方法
6.1预防措施工作流程
潜在不合格信息分析原因确定预防措施并实施
跟踪检查记录评价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6.2潜在不合格的信息来源,包括:
a)顾客需求和期望;
b)内审、外审及管理评审的信息;
c)数据分析的输出;
d)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e)顾客投诉意见和质量分析会记录;
f)外来信息。
6.3预防措施的提出及实施
6.3.1局科技部、工程部和企业管理部均要收集与产生不合格、缺陷或其他不希望情况的潜在原因有关的质量信息和资料,局工程部将收集的质量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局科技部。
6.3.2局科技部和企业管理部分别就施工质量和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信息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原因分析,明确问题的归口责任部门并向该部门出具《预防措施》表,提出预防措施的要求。
6.3.3问题的归口责任部门按分析的原因制定预防措施计划,经局科技部或企业管理部认可后付诸实施。实施中应作好记录,实施完成后报请局科技部或企业管理部检查验证。
6.3.4局科技部或企业管理部对预防措施未达到预期的效果时,责成归口责任部门重新制定预防措施计划并实施。
6.3.5达到预期效果的预防措施落实到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作业指导书、施工和作业方案或其他文件中。
中建三局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提要:本程序规定了预防措施的策划、实施与验证,适用于局、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为消除潜在不合格
更多精品源自表格、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对应的职能部门或责任人员按照上述措施和方法在其负责的区域内开展预防措施工作。
6.3.7局科技部、企业管理部和公司各级主管部门将预防措施的状况形成报告提交局管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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