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注意事项很多,为的就是规范评标专家行为处事,也是为了
招标时的公平公正,在其位谋其政,
鲁班乐标小编总结以下3点仅供大家参考。
一、严格遵守评标纪律:
每次评标委员会到齐后,会要求所有评委签署一份承诺书,保证评标工作公平公正。
所有的评标工作人员都必须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在评标活动中,所有的评标工作人员必须要全程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随意进出评审工作场所,不得私自接触任何投标人,不得把自己的“意愿”和“想法”等强加给其他评审人员,不得干扰和影响其他评审人员的独立工作,不得相互串通一气或通谋作弊等等,必须要客观、独立、公正地行使各自的评审权力,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共同推选出合乎条件的
中标候选人。
二、严格按招标文件标准和评标程序进行评标工作:
评委应当严格按照评标程序进行评审,不得随意减少中间环节,尤其是评标现场招标文件和评分标准学习、重大事项讨论、废标界定等环节,一定要规范评标程序。
第一,招标人应科学地编制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中对评标标准和办法进行模块化、细化,方便评标成员能迅速依据标准进行评审。一个招标项目是否成功,能否顺利,招标文件的因素占了80%。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详细评审前,应该审查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
第二,评标过程中评标成员一般是边看招标文件,边看投标文件,导致评标成员“手忙脚乱”。因此在开标、评标现场,不应首先让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投标文件,而应当首先给予评标委员会成员一定时间,要求评委员研读招标文件,待评标掌握招标文件要点后,再行评审投标文件;
三、加强学习、评标过程中认真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除本身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外,还必须掌握有关法律知识。从评标本质角度分析,招标投标活动的实质是采购方式,但同时其中也涉及到法律问题。对于评标成员而言,往往可能在某一专业领域(如工程、产品制造)具有很高的专业造诣,但缺乏相关的招标投标法律知识或不能理解有些法律规定,造成评标结果有时并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招标文件的规定。
评标专家注意事项不要觉得有点多,但仔细点就不会犯错,这都是为了大家好,以上内容由非常懂建筑的鲁班乐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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