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必然要进行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等建设工程,建设施工往往与生产作业同时进行,这就涉及到建设单位(委托单位,下同)对外委施工队伍(承包方,下同)的安全管理控制问题,外委施工安全问题是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组成部份。
外委队伍施工作业及建设单位水、电、风气等资源调配,有时在同一现场与建设单位生产同时作业,甚至在同一空间位置上交叉作业、混合作业。有时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多,进入的外委专业施工队伍人员多,对建设单位生产情况缺乏了解,施工人员安全素质参差不齐,使建设单位原本统一、有序的安全管理变得错综复杂,危险因素增大,控制事故风险的难度提高。
2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现状及问题
2.1外用工组织协调管理。大、中型企业通常管理层次多、部门多,生产安全环保科等组织管理机构受公司委托有权对外委托用工的部门单位,在办理委托施工、签定施工合同过程中,按有关要求验证施工单位的证书,把好外委施工队伍入门关。施工单位则根据建设工程合同书或外委建设项目安全协议联系单,到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外委工程项目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和《甲方安全/环境措施交底》,并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完成公司一级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措施交底工作。这种安全要求对于大、中标的工程项目来说只是粗线条的、纲领性的要求,不能做为最终的现场交底使用。
2.2施工队伍内部的安全管理。有的总包单位把实际为分包单位说成是所属的工段或班组,以减少相关费用或简化管理手续,总包与分包之间有时难辨真伪;有的施工单位存在总包、分包,多级分包的现象。这样,建设单位很难掌握到总包以下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如果施工项目多,周期长,施工队伍人员变换频繁;临时性劳务用工工期短,作业时间、地点、对象不固定,工作连续差,安全教育、安全措施不到位等,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很难顾及,施工安全直接影响到生产安全的情况就可能出现。
2.3工程项目所在单位的安全监管。由于项目所在单位有时并不是工程发包单位,施工单位未必听从项目所在的单位安全劝导,对现场违章行为的制止有时要等到有关的会上才能协调解决,安全管理滞后,缺乏管理力度,不能满足现场施工安全需要。这种情况最严重表现在年终检修单位为抢时间、赶进度,或者高空交叉作业,多工种、多单位混合作业的情况,如果违章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就可造成祸害。
2.4外用普通工(粗工)变动无常。普通工供大于求,随叫随用,且劳动力价格低廉,他们是建设工程中的辅助性工种。这类人员文化素质和安全意识比较低,市场需要量大,流动性强,难于掌握,是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难点、重点之一。
2.5安全管理人员不足、管理力度不够。习惯上,建设工程由企业基建技改主管理部门(或设备主管部门)负责施工时期协调管理,因而安全、消防和项目所在单位此前没有全面介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存在以下问题是:
2.5.1外委施工人员在建设单位区域作业,可能危及到企业的安全利益,建设单位安全主管部门不能不过问。
2.5.2在施工中赶时间、赶进度,轻防护、轻安全的情况还相当严重,有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兼职安全人员形同虚设。
2.5.3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是按照企业正常生产条件下配备的,并没有把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工作考虑在内,现在要投入较大的人力把这项工作管理到位,一时半载很难做好。
2.5.4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考核力度不足,难以推动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单位除发生事故外,安全投入少,违章处罚更少,是安全管理难的重要原因。
建筑业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