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估标准对于水污染的影响控制

制定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估标准是为了贯彻国家有关节能、节水、保护环境和提高建筑环境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北京市建设事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估标准对于水污染的影响控制是如何的呢?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估标准对于水污染的影响控制的具体介绍以供参考。
水污染影响控制
1、施工现场污水排放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
2、工程污水应经过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厕所污水应直接接入市政污水管道;若工地位于偏远郊区,可建造小型化粪池及渗透井,并对厕所污水进行处理。
3、避免雨水与其它工地污水接触。应收集未经污染的雨水,经沉砂池后排入专用的雨水排放管道。
4、施工现场的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厨房污水应做隔油防污处理。
5、鼓励工地采用环保移动厕所、微生物处理机,以及可进行酸碱中和的污水处理设备等先进污水处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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