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绿化设计的规定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是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保障居住者和使用者多层次的健康需求,促进广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规范、指导广西绿色建筑设计。那么,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绿化设计的规定是如何的呢?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绿化设计的规定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住区内应设集中绿地和分散绿地。绿地率南区宜大于35%,北区应大于30%,旧区改造的绿地率应大于25%,绿地本身的绿化覆盖率大于70%(含水面)。公共建筑绿地率应根据各自的设计规范执行。
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应满足以下要求:组团绿地不宜低于0.8㎡,小区绿地不宜低于1.3㎡,居住区绿地不宜低于1.8㎡;旧区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70%。
充分利用建筑散地,停车位,墙面,平台,屋顶和阳台等部位进行绿化,宜有以上6种场地中的4种以上。
绿化物种应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乡土植物的选用比率及常用植物的选用比率宜符合表5.4.4的要求;种植成活率应≥98%,优良率应≥90%。不种植对人体有害,对空气有污染和有毒的植物。
绿化设计应乔、灌、草结合,采用3种以上人工植物群落类型,选用绿量大的植物,构成复层结构的植物群落,每100m²绿地上乔木量不应少于3.5株,灌木量不宜少于10株。人行道应栽种可形成连续遮荫的乔木,其间距不宜大于6m。
南区乔木中棕榈科比例不宜大于25%,北区不宜种植棕榈科乔木。
木本植物种类丰富度应满足表5.4.7要求。
公共绿地和室外公共活动区域宜有大于40%的面积在大寒日获得不少于1小时的连续日照。
规划区内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露天停车场、建筑周边、庭院地面、车房出车道和公共广场宜采用透水铺设,透水地面面积占上述场地面积比率不应小于50%。
草坪坡度应为0.5%~1%,阴影区应种植耐阴植物,绿化乔木中心距建筑外墙应大于3m。
平台绿化种植土厚度应满足植物生长要求,平台绿化的荷载根据种植土厚度应控制在500~1000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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