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细则:1值班员工应提前十分钟到岗;滞后十分钟下班;2因故不能到岗者,须提前通知本专业主管,在得到本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执行;3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作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准时进行交接班,交代未处理完事件情况;查看运行记录、清点钥匙、工具等,再进行设备检查完成后,方可双方签字认可。如有缺失由交班人负责查找或赔偿。5.具体工作内容:5.1交班人的工作:5.1.1值班室内卫生及内务整理、打扫干净。5.1.2交班人员交班前要详细、真实的填写值班记录;不得随意涂改。5.1.3交代未处理完事故情况,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设备检修变更情况;5.1.4确认设备运行无异常,将工具等及公用钥匙清点齐全,方可进行交班。5.2接班人员与交班人交接工作:5.2.1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的公用物品,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立即要求交班人员说明物品去向、缘由;如有缺失由交班人负责查找或赔偿。5.2.2确认后并将工具及公用钥匙清点齐全方可接班。并做好相应的记录。5.2.3认真倾听交班人对上一班情况的介绍,并详细了解询问是否发生故障及处理结果。5.2.4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是否需要下一班继续跟进。5.2.5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字确认,并开始进入值班工作。5.2.6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主管汇报工作。5.2.7如遇交接班时设备处于故障状态,且该故障影响主系统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应双方共同进行故障排除(以交班方为主,接班人辅助处理),然后方可交接。5.3下列情况不得交接班,需及时通知专业主管:5.3.1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5.3.2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5.3.3机房卫生不彻底;5.3.4接班人未到岗;5.3.5工具、仪表丢失,未给予明确说明及记录;5.3.6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接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有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5.3.7发生事故,及时通知专业主管;5.3.8积极、认真完成公司交办的临时紧急性工作;5.3.9发现接班人酒后、精神恍惚等不许进行交接班,应通知上级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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