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标识的评审

我国的绿色建筑标识分为两大类,一种是绿色建筑运行标识,另一种是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我国对于绿色建筑标识的评审是怎样的呢?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绿色建筑标识的评审内容的具体介绍以供参考。
评定机构:
中国绿色建筑标识评定由政府组织开展,直接委托以下机构进行评审确定: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 (从成立以来,共评审302个项目,面积为3182.8万平米,评审数量约占全国一半;2012年评审了8个绿色工业建筑);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科技促进中心; 地方相关机构(目前全国29个省市成立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和绿色建筑专家委员会,开展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审工作。每个地区设置一个评审机构,只评审一星级、二星级绿色建筑。)
评审方式:
采取由评审机构组织各专业专家进行评审的方式。
评审依据
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由住建部于2006年颁布,适用范围仅包含了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目前正在进行修订,预计2012年完成修订版。在此基础上有《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 、《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住建部标准《绿色工业导则》,用于绿色工业厂房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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