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部部长安全职责

1、严格控制船机设备包括购置、制造、改进、大修等过程安全;组织各种外租船机设备等入场验收,安全装置及工属具、卫生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出厂检验证明及技术资料完整,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2、负责在设备购置、制造时保证安全防护装置的合理设计和有效投入,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规程标准,安全有效。3、定期检修船机设备,确保船机设备技术状态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不准使用报废和有重大安全技术缺陷的船机设备。4、编制船机设备修理设计时,必须将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卫生设施列入修理计划,一并实施。5、检修船机设备时,应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和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6、建立健全船机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修改船机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要点、岗位责任及检修制度。7、督促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技术鉴定,取得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安全准用证。8、负责组织项目部临时用电方面的布置、组建、使用和安全检查,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JGJ46-2005)的标准来执行,并做好规范要求的安全记录。9、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船机设备的隐患整改,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督促制订整改计划,协助整改。10、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严肃处理船机设备事故;参加机械工伤、船舶交通事故调查处理。

查询建筑企业、中标业绩、建造师在建、企业荣誉、工商信息、法律诉讼等信息,请登陆鲁班乐标、鲁班乐标或关注鲁班乐标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