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房屋建筑面积怎样计算的呢?以下
鲁班乐标带来关于房屋建筑面积怎样计算的计算规则,相关内容供以参考。
房屋建筑面积一般规定:
1.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含2.20 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2.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3.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4.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00m以上计算。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5.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6.房屋结构(如墙、柱)占用的面积,包括地下室所占用的面积,但不包括天井、墙外阳台、客观存在外楼梯等占用的面积。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围护结构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
2.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雨蓬、车棚、货棚等,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当围护结构向内倾斜时,按围护结构上沿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当围护结构向外倾斜或外凸时,按底板外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5.有顶盖不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以上是鲁班乐标为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房屋建筑面积怎样计算”等建筑相关的知识可以登入鲁班乐标进行查询。
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鲁班乐标微信号。
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