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工人员招工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劳动用工的管理,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1、劳务分包的用工主体资格为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作为用工主体自行招用务工人员及进行劳务作业发包。2、务工人员的招用,必须由公司或劳务公司依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得以项目部的名义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3、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被录用之日起十五天内与过去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过去合同签订后,务工人员应交纳有效、计生证、暂住证复印件,十五日内由公司统一到相关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4、招收范围:熟练的技术操作工,有中、高级技能职称的操作工优先录用,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具备行业执业证。严禁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或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人员。5、劳务发包:必须发包给具有建筑劳务承包资格的企业,不得发包给无资质的组织和个人(包工头),劳务人包合同必须报公司相关部门评审,统一由公司签订,后报建筑劳务交易中心备案。6、合同期限:务工人中固定期限合同最长不超过一年,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合同满期应及时办理手续,离开公司办理注销手续。7、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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