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

1、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并填写试验验收记录,经试验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

2、机械设备应由相应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单位安装。

3、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租赁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必须报请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包括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施工现场必须制订机械设备分级安全检查制度,既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检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的自查和监督检查。

5、机械设备检查形式:日巡检、周检、月全面检查等,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消除不安全因素,严禁带病运转。

6、施工现场每月组织一次月度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金属结构和焊缝有无变形和开裂。连接螺栓的紧固情况。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吊钩、抓斗、钢丝绳、滑轮组、索具、吊具等有无损伤。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轨道的安全状况等。停用一月以上的,使用前应做好上列检查。

7、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对在用的机械设备进行日巡检,发现有违反岗位纪律、机械运转异常、保养不良、事故隐患、记录不全等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排除,并作好检查记录。

8、操作人员每天进行例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限位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联锁装置、通讯装置、报警装置和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轨道的安全状况,钢丝绳、索具、吊具的安全状况,行走电缆的绝缘及损坏情况,各部位的润滑情况等。

9、大型施工项目及以上应配备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监督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10、机械管理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并严格执行,不得违章指挥。作业人员(包括操作人员、指挥人员、维修人员、起重工和电工等)必须熟悉相关安全技术规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并保持作业区整洁和安全设施的完整。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许可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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