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技术措施是非常重要的,水土保护不仅要从政策上把控方向,更要从细节中处理问题,每个都非常关键。鲁班乐标小编就水土保持技术措施和大家介绍一下。
1 水土保持概念内涵及外延
水土保持的概念是由中国首先提出的,后被国际普遍采用,代替了原先的土壤保持。水土保持现行定义是:指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综合性科学技术。
由水土保持的概念看来,要弄清水土保持的内容,还必须弄清水土流失的定义。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是两个相对的概念,虽然在国际经典辞书上未找到专门简明释意条目,但根据一些国际学术专著,它们的意义也是比较明确的:是指土壤侵蚀(包括水力、风力、重力、人为活动等营力)造成陆地表面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
当然,随着人们对土壤侵蚀和水土保持的认识的不断深入,土壤侵蚀、水土保持的概念和内涵也在不断地发展演变。正如:土壤侵蚀从最初的由于水力或风力作用引起的土地表面物质的移动,逐步发展到土壤在内外营力(如水力、风力、重力、人为活动等)的作用下,被分散、剥离、搬运和沉积的过程,水土保持概念也由初期的土壤保持发展为今天的水土保持并举,从单一强调土壤侵蚀引起土地生产力退化到同时强调土壤侵蚀环境与全球生态环境的联系,如水土流失与水环境的联系,水土保持与全球气候变化的联系等,即水土保持的对象已经不再是停留在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的水土资源,而是任何在内外力(如水力、风力、重力、人为活动等)的作用下被分散、剥离、搬运和沉积的水土资源,水土保持的内容已不只是防治水土流失,而是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由此看来,水土保持涉及的内容除了防治水土资源的流失外,还赋予了利用水土资源、建设生态环境等。其中,防治水土流失涉及了防治土地荒漠化、防旱保水等内容,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涉及了植物措施、工程措施、农业技术措施等内容,建设生态环境则涉及了植树造林、慎重使用复垦措施等内容。总之,水土保持已不是最初的水土流失防治,即采取措施简简单单地把水土资源固定在某一个区域。
2 水土流失成因
影响土壤侵蚀的因素错综复杂,既有自然因素,又有人为因素,是自然环境诸因素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结果。人类不合理的社会经济活动则起着主导作用,是加剧土壤侵蚀的主要因素。
2.1 自然因素
影响水土流失的主要自然因素是降水、地形、地质、土壤类型和植被等,其中地形、地质、土壤类型和植被等方面是潜在因素,而降水是主要动力因素。
2.2 人为因素
自然因素是水土流失发生的潜在因素,而不合理的人为活动则是产生水土流失的主导因素。人为破坏植被、陡坡开荒、开山采矿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破坏水土资源的行为,都是造成水土流失的主要因素,而且呈现出随着人口增长水土流失不断增强的趋势。长期以来,人为违背自然规律的不合理活动是诱发和加速水土流失的主要因素。主要表现在人口增长过快及人为破坏,形成了两个难以逆转的恶性循环。一是“越穷越垦、越垦越穷”的恶性循环。人口增长快,环境人口容量严重超载,不断破坏植被开垦荒地,过度利用自然资源,导致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耕地(主要是坡耕地)比例过大,农业经营粗放,生产水平很低,天然草场超载放牧,退化严重,不能发挥生态防护效益,造成水土流失加剧、生态环境恶化。二是 “越穷积累越少,积累越少越穷”的恶性循环。另外,滥挖、滥伐等人为破坏活动和近年来生产建设项目不注意水土资源的保护,人为造成新增水土流失。
3 我县水土保持的主要做法
3.1 坚持以基本农田建设为切入点,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
水土流失的主要危害就是坡耕地“三跑”(跑土、跑水、跑肥),严重制约着县域经济的发展。为此,在过去几十年的时间里,全县上下一条心,开展了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特别是《水土保持法》颁布以后,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步入正轨,实行集中治理、连片治理,宜农则农、宜林则林,为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在资金投入上实行“国家补一点、地方政府筹一点、受益群众投一点”的办法,把有限的资金集中起来捆绑使用,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本着尊重自然规律、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实行山、水、田、林、路全面规划,以达到水尽其利、地尽其用的目的。坚持工程的科学管理,计划实施的小流域治理工程,先进行规划设计,规划采取封育管护、能源替代、生态移民、石漠化治理等措施,配套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和乡规民约,落实管护责任,限制不合理的生产建设活动,减少对自然环境的人为破坏,促进生态的自我修复。
3.2 搞好监督执法,保护治理成果
在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县,水土保持是治理水土流失、发展农村经济的基础性工作,每一环节都与“三农”问题息息相关,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根本利益。随着近年来生产活动与开发建设项目的逐步增长,人为毁坏水土保持设施案件逐年增多。为全面保护治理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了县、乡(镇)、村水土保持监督网络,制定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全县水土流失治理成果得到有效保护,人为水土流失基本得到遏制。
3.3 加强开发建设项目的管理
依《水土保持法》严格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许可制度,严格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在把开发建设和生产建设项目中的人为水土流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依据省厅法规对开发建设项目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防止大范围人为水土流失发生,增强开发建设企业保护水土资源的意识。
3.4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全面规划,综合治理
搞好水土保持,改善治理环境,必须全社会统一行动,全面规划,上下左右协调,科学调整农、林、工业占地比例,按照生态和社会经济需求,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工作涉及农、林、牧、水利、交通、工业等多个领域及第三产业。因此,要搞好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必须加强领导,建立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协调解决各部门对水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和全面治理。
3.5 科学种养、提高农民防治水土流失的积极性
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的主力军是广大农民群众,由此,各级政府应从实际出发,制定优惠政策,充分调动山区广大农民种植、养殖的积极性,使他们充分利用当地水土资源优势,大力种植经济作物和林木,做到治理与开发并重,既增强了群众的经济实力,又在无形中防止了水土流失。
3.6 综合治理措施
综合治理措施是以小流域为基本单元,以小型水利水保工程为主要工程手段,合理控制面源污染,采取坡改梯、林草措施及封育治理等措施,加大生态自我修复能力。
植物防护措施配置上要求土地整治与造林种草措施相结合,对树种选择要适地适树,并结合生活及美化要求。在具体布设上,注意乔、灌、草的合理搭配,绿化和美化的有机结合,实行近灌远乔,形成综合性保水保土的防护体系。在确保地表植被完善、减少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可以林果间作、林竹间作、林药间作,林草间作、灌草间作等多种合理模式还林,立体经营。退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为林地,退耕后禁止林粮间作。
对已发生淤积的山塘、水库及河道等采取清淤、治污,并在库区、河道两岸营造水源涵养林,由此达到防淤、防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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