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实施程序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等。本标准适用于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查和实施的管理。
2总则:为了实现工程总承包项目目标,有计划、科学地指导工程施工管理,有效地进行施工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的动态综合控制,特制定本规定。
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3.1质量策划根据质量策划和合同要求,工程项目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管理的依据。
3.1.1编制依据合同要求及我方承诺;公司投标文件;设计及其技术文件;国家或地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公司的质量体系文件;公司确定的附加要求。
3.1.2编制的内容编制内容涉及的范围应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预试车中的单机试车三个阶段的工作,编制标准模式见附录。
3.1.3项目部负责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3.1.4当工程规模较小、施工组织不复杂时,可以用施工技术方案代替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但要满足以下要求:确定工程质量目标和要求;识别并确定产品实现所需的过程和资源要求;确定工程项目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等各项活动以及验收标准;确定交工技术文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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