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回避是评标时常见的事,看人情的时代往往会因为利益而影响公平公正,从而触犯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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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份或实质在项目投标人或者是项目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或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身份或实质在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项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
三、五年内与项目投标人曾有工作关系,或有其他社会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项目其他投标人公平、公正评审的;
四、曾因在
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而受过刑事处罚或
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受限制的;
五、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六、项目投标资格预审专家的回避规定同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七、本回避规定由交易中心制定。
评标专家回避对大家都好,减少问题的产生是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之一,以上内容由非常懂建筑的鲁班乐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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