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扩建工程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保障管理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领导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本项目实行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经理负责,二级管理由专职安全员负责,三级管理由领工员(或班组长)负责,各作业点设安全监督岗。按照我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北京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有关国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自作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附:安全生产保障管理机构见图14.2-1

2安全保证体系见图14.2-2

3施工安全检查工作程序见图14.2-3

4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保障人员的配备

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质量监察员,这是安全保障机构的主要人员,是监察机构人员。施工队安全质量监察员、是专职安全检查员,是安全生产的组织者和执行者,施工班组安质员,是保证安全生产的直接人员。

(2)安全保障人员的职责范围

1)项目经理

(A)代表企业履行混凝土的工程承包合同,执行企业的安全生产计划,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B)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C)建立和完善项目的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参与项目建设所有职工的安全意识。

(D)主持项目工作会议,审定或签发主要的安全生产文件。

(E)编制职工安全培训计划。

(F)组织"安全生产计划"的实施及修改工作。

2)项目副经理

(A)负责项目安全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B)负责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C)统筹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及有关工作安排,开展安全教育,保证安全措施和制度的正常落实与运行。

(D)负责安全事故的处理和事故防范的组织编制及实施。

(E)其他应由项目副经理担负的安全职责。

3)项目总工程师

(A)在下达生产任务施工技术交底时,必须同时下达安全技术措施。

(B)检查工作时,必须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C)总结工作时,必须同时总结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安全生产要求,把安全生产贯彻到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去。

4)安全质量监察工程师

(A)坚决执行定期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生产计划"。

(B)设立各施工队的安全监督岗,支持和发挥安全人员的作用。

(C)对各施工队发生的事故隐患,要做出记录,限期改正。

(D)施工中必须检查各施工队的临时结构是否进行安全设计,对无安全设计的临时工程,不得使用。

(E)参与经理部进行大型临时设施的设计,提出安全方案及意见。

5)施工队安监员

(A)执行安全生产计划,对所承担工程提出详细的安全措施。

(B)经常循回检查各工点、各分项工程施工的安全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C)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经理部。

(D)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召开班组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健全规章制度。

(E)向项目经理部定期写出年、季、月安全生产总结报告,并制定下期安全生产规划报经理部。

6)施工班组安全员

(A)召开班组安全会议,制定工序安全注意事项。

(B)坚持班前讲话,提高全体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C)对不安全的脚手架、脚手板拒绝使用,并提请领导解决。

(D)对已定完工的大型临时设施,在上级未做鉴定前,可以拒绝使用。

(E)落实各分项工程安全监督岗,做到各工序、各岗位都有安全监督人员、保证安全生产。

5安全保障检查程序与保障措施

5.1检查安全管理情况程序

(1)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检查

1)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是否各有侧重,开展活动。

2)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专兼职人员配备是否齐全

(2)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领导、各部门及个人。

(3)安全技术检查

1)开工前是否有审批的安全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交底,旬、月作业计划中是否有安全措施;

2)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是否落实,使用是否合理;

3)施工中是否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4)临时设施是否有设计,使用是否合理。

(4)安全教育检查

1)项目负责人是否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做到持证率100%;

3)新工及变换工种相应的安全教育面是否达到100%;

4)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氛围是否浓厚。

(5)安全检查

1)检查落实定期安全大检查制度,对查出的隐患是否定人定时订措施整改,是否有信息返馈、有记录。

2)领导及管理人员是否作好日常巡回安全检查,对危险场所是否采取措施、实施监控。

(6)承包合同及民工管理

1)合同中是否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条款及内容。

2)使用民工或临时工是否经上级批准,并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

3)是否落实了民工、临时工安全培训及现场管理。

(7)事故处理检查

是否严肃事故报告制度,对已发生和未遂事故,是否坚持"三不放过"原则,认真追查处理。

(8)检查安全奖罚情况

是否有安全奖罚制度及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并落实。

(9)交通安全检查

1)检查司助人员证照是否齐全、符合规定、认真执行(交规)。

2)车辆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资料齐全。

3)车况是否良好,有无带病运行情况。

(10)检查内业资料

安全及有关部门台帐是否清楚,资料是否齐全

5.2检查施工场所程序:

(1)检查安全宣传

1)是否有"工程简介"."安全须知",有关安全规程及安全揭示牌。

2)危险作业场所是否设有醒目的警示牌。

3)是否有较固定醒目的安全标语,现场安全气氛是否浓厚。

(2)检查施工用电

1)电线路架设、配电、用电设施安装是否符合规定、闸刀是否完好,有箱有锁。

2)是否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

3)手持电动工具是否良好。

(3)设备、机具检查

1)按规定是否安装安全保护装置、接零接地良好。

2)是否落实持证操作、定人、定机及交接班等制度。

3)安全操作规程是否齐全并挂牌。

4)是否按规定检修保养、保持设备完好状态。起重设备及场内机动车辆是否按规定检验及使用。

(4)检查防暴防火

1)压力容器的使用是否附合规定。

2)料库、易燃品较多处是否采取了消防措施。

(5)安全防护检查

1)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设施,是否定期检修、正常有效。

2)进入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

3)是否避免和消除平行、交叉作业、危险区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并落实。

4)穿越管道、管线等作业、是否按规定组织施工、设好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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